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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工团团员家属 按军属待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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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8-13
第8版()
专栏:

南工团团员家属
按军属待遇
编者先生:
我家于民国十三年即由冀中区交河县迁居北平,家中有地产数亩。今次子入南下工作团,献身革命事业,如果我回家可能按革命家属办法分地否?
假如可以分地,如何分法?有什么手续?向什么机关办理?请详细赐知一切为盼。
李春樵
李春樵先生:
你的问题承北平市人民政府民政局答复如下。
南下工作团团员家属按军属待遇,家属仍是干属地位。土地平分时,分得土地更无问题。可持南工团所发家属证明,向所在地区政府接洽,即可办理。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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