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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 电贺伟大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五十三周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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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0-11-07
第1版()
专栏:

  我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
  电贺伟大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五十三周年
新华社六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六日打电报给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苏联部长会议,向兄弟的苏联人民热烈祝贺伟大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五十三周年。电报全文如下:莫斯科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苏联部长会议:
在伟大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五十三周年的时候,谨代表中国人民向兄弟的苏联人民致以热烈的祝贺。
十月革命开创了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新时代。中国人民一向敬佩和支持苏联人民为夺取十月革命胜利和保卫十月革命成果而进行的英勇不屈的斗争。中国人民坚信,受过伟大列宁和斯大林教育的苏联人民,一定能够继承和发扬十月革命的光荣传统,争取新的胜利。
中国一向认为,中苏之间的原则分歧不应该妨碍两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保持和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从这一原则出发,采取切实措施,解决两国国家关系中悬而未决的重要问题,使我们两国关系成为友好睦邻的关系,这既符合中苏两国人民的深切愿望,也符合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苏两国人民的伟大友谊万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七○年十一月六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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