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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分行放宽内汇限额 托汇手续亦予简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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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8-15
第2版()
专栏:

沪分行放宽内汇限额
托汇手续亦予简化
【又讯】上海分行前为调节金融,稳定物价,曾限制内汇额不得超过五十万元。现该行鉴于城乡金融交流渐趋正常,并顾及各工厂向外埠购进原料,特将限额放宽,过去呈请工商处审核并缴证明文件办法亦予废止,仅需要汇款户写一汇款申请书向该行申明理由,经认可后即可照汇。据悉:日前本市纱厂向郑州方面汇出采购棉花款项很多,这反映本市纱厂原棉供应有望,也反映城市与内地物资流通状况已趋顺利。凡纱厂向该行申请汇款,有工商处核准发给之采购证,该行即可按头寸调拨情形,办理汇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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