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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分公司粗枝大叶 触电事件一再发生 有关方面提出严格批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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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8-18
第4版()
专栏:

  电业分公司粗枝大叶
 触电事件一再发生
 有关方面提出严格批评
【本报特讯】平市解放后,北平电业分公司接受了国民党遗留下来的一套官僚企业机构,经过全体职工的努力,克服了各种困难,抢修线路,恢复了全面送电,并保证数月来全市没有停电,这是好的。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某些粗枝大叶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致造成若干触电事件。本报根据公安局部分材料统计,七月份因触电身死者九人,电线滋火数起,原因:(一)大部电杆电线残破,经不起连日阴雨,容易发生危险。(二)很多人缺乏电的常识,以致触电。(三)分公司领导上工作作风不够认真,不能经常检查线路进行修理,一旦问题发生时,修理后又不能精细的检查。以上原因,有的是目前还不能克服的,有的则是由于人们缺乏常识所致,但第三种原因则是电业公司方面应当负责防止的。中法大学工友邹巨江触电身死的事实,足可说明这种粗枝大叶的作风害死人。七月三十日晚九点二十分,中法大学门口四根电线杆连同电线及一个变压器因雨倾倒,百米长的大街上布满了高压电线,学生会当时一面电知北平电业分公司进行修理,一面立即组织纠察队,在马路两头的楼上守卫,禁止行人通过,以免发生危险。分公司修理工人张广福、陈大纯、武@生把两路倾倒的电线剪断后,疏忽了此处线路的复杂性,并没做详细的检查,随即到其他地方去了。过了十分钟后,忽然听到外面一声惨叫,学生、工人赶紧跑出门外,发现从外面回来的工友邹巨江卧倒水中,同学们用木棒将邹抬出,一根高压线在死者身下弹击,这时才知道电业分公司的修理工人,没有把电源完全剪断,致使工友邹巨江身遭不幸。
未解放前,电灯公司是国民党的官僚企业,触电死人他是不分什么情况一概不负责任的,经理室经常住有法律顾问,任何人触电身死家属起诉是无用的。解放后电业分公司已属人民所有。当中法大学工友邹巨江死后,中法大学工会、学生会向电业分公司提出追究责任,抚恤难属,本报也曾派人前去探询,电业分公司行政领导上个别负责同志起初还强调客观困难说: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触电死人,他是概不负责的,解放后我们营业章程上应当有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现在没有这样一条,北平市有三万余木电杆已经残毁,均会发生危险,可是我们没有力量换新的,同时雨季又易发生事故,很难避免死伤事件。后经有关部门提出批评,分公司在日前已作了检讨,并决定今后避免再发生此类事件的办法。希望该公司领导上能依照检讨书的精神,提高思想与工作,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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