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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贸易公司 忽视保护国家财产仓库被雨遭受损失 结合学习新华社短评进行思想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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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8-25
第2版()
专栏:

  阳泉贸易公司
 忽视保护国家财产仓库被雨遭受损失
结合学习新华社短评进行思想检查
【太原讯】太原市贸易公司阳泉分公司,忽视保护人民国家财产,仓库米面被雨淋湿,造成重大损失。阳泉公司于六月下旬,由太原运回白面二十四万斤,大米六万斤,由和顺运回麻皮一万余斤,当时因库内放不下,放于院内的台上(高二尺半、长九丈、宽三丈)和西房下,掩盖技术不好,七月二日夜下雨浸湿,三日虽经检查,但未及时抢救,到四日方才动员翻晒,但又不多方想办法处理,仍放到住室和紧缩在其他房子内,因继续下雨,以致损坏白面九百袋,平均每袋损失一斤十两,大米四百袋,其中已全坏者二百斤,有坏气味者一千五百斤,麻皮被淋湿二千三百三十七斤,已坏不能纺绳者二千斤,以上损失连雇工翻晒,约计损失合小米五千斤。造成这次损失的原因,没有适当仓库固为原因之一,但主要由于阳泉分公司,对保护国家财产不够重视。事先阳泉分公司,对存放及防雨既没有做到最大的努力与准备,下雨当中又没有及时组织抢救,雨后没有对淋湿物资进行妥善处理(如迅速经过政府分售各机关食用,可减少一部损失),因而使国家财产遭受如此重大损失。由于思想上不明确,当事情发生后,有的贸易干部,还错误地认为“没有仓库遭受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损失了有啥办法”,这种推卸责任的客观主义思想,大有害于革命事业和对人民国家财产的保护。此种思想已受到严厉的批判。太原市贸易公司特为此发出通报,号召各分、支公司:(一)要立即在全体贸易干部当中,展开珍视和保护人民祖国财产的教育。不负责任的错误态度,迅速加以批评纠正,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损失。(二)要根据“华贸”建库、修库的指示,把仓库工作搞好,并向各方面学习防雨技术。(三)要根据这次指示的精神,联系新华社六月二十五日短评“保护人民祖国的财产”,由经理到勤杂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思想检查,在思想上树立起保护国家财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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