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3阅读
  • 0回复

机车用煤标准量 平津路局定下月起试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8-29
第4版()
专栏:

  机车用煤标准量
 平津路局定下月起试行
【本报讯】平津铁路局顷制定机车用煤标准量,通令全路在九、十两月份试行,十一月份起正式执行。该局自六月间起,即派人赴各线试验机车用煤标准量,根据两月来经验,分别制定了各种车辆在各种情况下的机车用煤标准量。普通行车以换算公里为单位(机车所拉的车辆全重量每四十三吨半行一公里为一换算公里)计算。普通每一换算公里的标准用煤量由零点七五公斤到三公斤;单机行驶,大型机车普通十五公斤到十七公斤,小型机车十一公斤至十三点六公斤。此外调车、泵风,在车房的机车等用煤量亦均定了标准。
在试行期间,路局要求各段职工根据实际行车情况,研究讨论,提出意见,以便改正;同时公布了机煤节约奖励试行办法,规定每月结算用煤低于标准量者按成绩分别表扬奖励。     (柳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