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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苏友好协会 中苏友好协会平分会筹委会答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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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9-08
第4版()
专栏:询问与答复

  关于中苏友好协会
 中苏友好协会平分会筹委会答问
编辑同志:
关于中苏友好协会吸收会员事,具体的办法是怎样的呢?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入会?这个组织的性质也和一般的“工会”、“学生会”一样吗?这个组织既然是全国性质的,每个中国人民都应当是会员才对。为什么还另吸收会员呢?
华大工学院刘国梁、郎志铭、赵松年、李玉文
刘国梁、郎志铭、赵松年、李玉文诸先生:
你们所询关于中苏友好协会吸收会员、组织及性质等问题承该会北平市分会筹委会解答如下:
(一)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系全国性的领导机构,直接指导各地分会,推选有关中苏友好的工作。吸收会员均由分会办理。本会系北平市分会,会员范围仅限于本市,下设若干支会,以工厂、学校、机关、团体为组成单位;直接受本会领导。
(二)本会系广大群众性的组织,以巩固和发展中苏两国人民友谊,沟通中苏两国文化,学习苏联的革命和建设经验为宗旨。凡服从本会会章和赞成本会宗旨之中苏两国人民愿意入会者,经支会通过(发起人勿须支会通过或介绍)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三)本会由于上述特定的宗旨,故不但包括各阶层人士,且系国际性的组织,群众基础更为广泛,除本国人民可为会员外,苏联侨民亦可参加,与工会、学生会显然不同。
(四)凡属中国人民本来都可参加各地分会为会员,但因:一、我们不能允许反苏分子混入,二、有一部分人因受反动派恶意宣传的影响,对于中苏关系没有进一步的了解,或者存着某种不正确的偏见,这种人尚不会自愿为会员;同时会员有规定的义务和权利,每月还须缴纳一定的会费;对于会员的发展纯系根据自觉自愿的原则,故不能包括全体中国人民。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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