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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清仓中的“特殊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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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1-08-05
第4版()
专栏:工农兵论坛

  驳清仓中的“特殊论”
  株洲湘江氮肥厂热电站工人评论组
在当前清仓查库的活动中,有些新厂的同志说:“厂新家底薄,哪有积压物资?”有些基建单位的同志说:“基建就是消耗材料的单位,扩大库存,以应急需,合情合理。”说法不一样,意思却一样:清仓查库,自己可以例外。
一般地说,既要清仓查库,就应该有仓必清,有库必查,不管是老厂还是新厂,也不管是生产单位还是基建单位,概不能外。特殊地说,真的新厂“哪有积压物资”吗?真的基建单位“扩大库存”“合情合理”吗?不,我们厂就是个投产不久的新厂,在投产以前,也是个基建单位。事实证明,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我们厂最近清了一次仓,仅厂部仓库就清出积压的造气生产用的乒乓球五万多个,过剩的油漆刷子七千多把,回收废钢铁几百吨。至于在各车间小仓库中清出的设备和物资,数量更大,名目更多。这说明,新厂绝不是没有积压物资,而是也有积压物资。其实道理很简单,既然有仓库,就有造成积压的可能。况且新厂由基建刚刚转入生产,物资管理制度,比起老厂来是不够健全的,更容易发生积压物资的现象。因此,从这个意义来说,新厂不是不必清仓,而是更要注意清仓。
至于基建单位,由于过手大量物资,尤其应该经常清,经常查。比如,我厂在基建中急需两组避雷器。开始未查库存,就四出订购。幸好订不到,才被迫到仓库去查。一查,就查出两组同型号的避雷器,满足了需要,避免了积压。而且,对于基建单位来说,随着设计革命和技术革新的开展,部分改变设计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改变设计方案的事,也是有的。设计的变更,势必涉及物资材料的节约和代用。在这种情况下,多余的物资,如不及时清理上交,就会造成严重的积压和浪费。基建单位,如果不注意以上两种情况,片面强调“扩大库存”,能说“合情合理”吗?由此可见,基建单位不是不必清仓,而是更要抓紧清仓。
经常清仓查库,防止物资的积压和浪费,这是物资管理工作中体现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厂也好,基建单位也好,任何单位也好,毫无例外地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必须反对任何例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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