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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产物保险公司 承保运输船员兵险 并与沪建立分保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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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9-11
第4版()
专栏:经济新闻

  津市产物保险公司
  承保运输船员兵险
  并与沪建立分保关系
【天津讯】本市产物保险公司已受上海产物保险公司的委托,办理承保兵险业务。兵险分运输兵险及船员兵险两种,前者为对运输物资的保险,后者为对从事运输业劳动者的保险。按上海产物保险公司自八月十七日开始办理此项业务,保费按照保险物估值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十收取,视可能发生损失的程度而定。本市产物保险公司将根据华北具体情况,规定适当的保费。此种保险业务开展后,将对运输业及物资交流,给与相当的保障。
【又讯】该公司已与上海产物保险公司建立了临时分保关系,凡火险、运输险、承保额较大者,即可联合承保,如此,本市工商业可获得进一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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