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5阅读
  • 0回复

刑警大队获得改造半年破案千三百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9-13
第4版()
专栏:

  刑警大队获得改造半年破案千三百件
【本报讯】北平市公安局的刑警大队,经解放后半年来的组织整顿与思想教育,克服了雇佣观点与官僚作风,开始走上为人民服务的道路。刑警大队在解放前叫做侦缉队,与土匪流氓相结合,为国民党统治人民的反动工具。土匪强盗犯了法,侦缉队就是他们合法的掩护机关;人民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则又是他们敲诈勒索的好机会;人民对他们恨入骨髓。
解放后,人民公安局接管了这个腐败的组织,首先肃清了九十多名反动组织机构中的有形特务(送进清河大队实行管训),然后集中力量进行思想教育(学习新人生观与其他革命书报,组织对旧社会的控诉等),逐渐打破对中国共产党与人民解放军的各种错误认识,进一步肃清了暗藏的特务分子和劣迹昭著的分子,摧毁了最反动的直辖组、特勤组、情报组等,而代之以适合群众利益和工作需要的组织机构。
在业务学习方面:以日常工作为内容,如现场勘察,分析材料,破案经过等,研究其成功与失败,得出经验,再结合人民政府的治安政策进行教育,这样提高了业务技术,并使大家都初步的了解了政策。
现在该队已在逐渐建立新的作风。有很多人因为一件工作没作完,而通宵不眠;第四中队长程继承因一个案件没处理完,两天两夜没睡觉。受贿的事情现已基本绝迹。第四中队第二分队长程凤歧破获一个抢匪案件时,交赃人王敬一企图收买他,曾给他送了两包大米、三袋面粉,他坚决拒绝,并将王敬一带队,召开了全体探警会,当场批评了王敬一,结合实际对探警进行教育。窃犯王汉卿曾托了一个人送给第三中队一分队一班长康文年大头二十元,要求多加“关照”,当时康文年坚决予以拒绝。
由于刑警队本身的进步,人民对他们的看法现已大不同于往日了。人民出了事故,都以完全信任的态度到段上去报案,或者用信件,用电话直通大队部报案(这样的情形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是很少有的)。正因如此,该队破案的工作空前顺利,二月至七月共破案一千三百二十七起。
  (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