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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冀鲁豫发指示 组织灾区生产 冀鲁豫拨救济粮七十万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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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26
第2版()
专栏:

  察哈尔、冀鲁豫发指示
 组织灾区生产
 冀鲁豫拨救济粮七十万斤
【察哈尔讯】建屏、冀察、察北等专区,部份县份灾荒严重,察省人民政府特拨粮组织灾民生产自救,并具体指示:(一)在灾荒严重地区,必须建立与健全生产救灾委员会,随时了解与掌握各地灾情,并根据“节约防灾,生产自救,群众互助,以工代赈”的原则,结合当地条件拟定具体渡荒办法。(二)积极号召并发动群众多种早熟作物,采集野菜、树叶、保存代食品,普遍提倡节约,认真分配与使用农贷,组织灾区群众生产自救。(三)建屏专区已号召各县在较富裕的地区,每户募集一杓米;产枣的山区,号召每户募集一斤枣或募集糠菜等,用各种办法保证不饿死一个人。发扬互助友爱精神,作到互济互助。在灾荒严重地区,并准提前将半年的优待粮发出,以安置特别困难的烈、军、工属,使其能进行生产。
【冀鲁豫电】冀鲁豫黄河南岸三、五、七专区,久遭国民党匪军之摧残,去年又遭水灾虫灾,今春严重灾荒,生产遭遇很大困难。为此,行署特发出生产救灾、募捐救济的紧急指示,指出:救灾基本方针,要首先启发群众对于生产渡荒的自信心与自觉性,实行生产自救,而生产中各种困难的解决,应由灾民自己想法组织群众互助,政府贷款扶植只是一种辅助。根据灾区具体情况,成立县、区灾民生产供销合作社,并以县为单位有重点有计划地设立生产运输贷款所,对各种副业、实行成本贷款,预支货价,定购原料及成品换粮等办法。灾民生产品,应由群众组织运输,自行推销,所有公营商店机关与灾民供销合作社等应为灾民生产打开销路。在生产救灾中组织人力畜力突击春耕春种,力求不违农时。关于募捐救济方面,行署现已拨赈粮七十万斤,分别配于河南三、五、七专署及河北二、四两专署,并饬各专署具体掌握,迅速分配至灾情严重地区。对烈军工属及毫无生活依靠的老弱孤寡病残应特别照顾。发起“少抽一盒烟”、“少吃一顿菜”等节约救灾募捐运动,号召全体干部节衣缩食慷慨捐输。关于灾区烈军工属的贫苦者,应特别照顾。并应有计划的对毫无生产的烈军工属定期作适当的救济,及时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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