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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有哪些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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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1-11-07
第6版()
专栏:国际知识

联合国有哪些机构?
联合国有六个主要机构: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宪章规定,大会有权讨论宪章范围内的政治、经济、社会、托管、法律等问题,并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提出建议;但不得就有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任何问题采取行动;对安理会正在处理的问题,非经安理会的请求,大会不得提出任何建议。大会还有权收受并审议联合国所属机构的报告,改选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和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的理事国,经安理会推荐后批准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和委派秘书长等。
大会开会时设有政治与安全,特别政治,经济与财政,社会、人道及文化,托管,行政与预算,法律等七个主要委员会,以及总务和证书审查两个程序性委员会。
大会每年举行常会一次,一般在九月第三个星期二开幕,十二月二十五日前闭幕。如问题没讨论完,次年可举行第二期会议。
安全理事会由十五个理事国组成。宪章规定,中、法、英、苏、美五国为常任理事国。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由大会选出二十七个理事国组成,任期三年。根据宪章,经社理事会每年举行常会两次,研究国际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事项,并就上述问题向大会、各会员国和专门机构提出建议。
经社理事会下设:亚洲及远东、非洲、拉丁美洲和欧洲四个区域经济委员会;社会、人口、统计、人权、妇女地位和麻醉品等专业委员会;此外,还有若干常设和临时委员会。
托管理事会由管理托管领土的联合国会员国和不管理托管领土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组成。现在的成员是:美国、澳大利亚(以上为管理托管领土的会员国)、中、苏、英、法(以上为不管理托管领土的常任理事国)。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设在荷兰海牙,由大会和安理会共同选出十五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任期九年。
国际法院管理当事国提出的诉讼案件,并对大会、安理会或其他机构经大会授权提出的法律问题发表谘询意见。法院对于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案件无权受理。
秘书处处理联合国的行政事务,执行联合国各主要机构交付的任务。
秘书长由安理会推荐,经大会任命,任期一般为五年。
专门机构 除了以上主要机构以外,联合国现在还有以下的专门机构: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开发协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万国邮政联盟,世界气象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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