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阅读
  • 0回复

安全理事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1-11-07
第6版()
专栏:国际知识

安全理事会
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主要机构之一,按照联合国宪章规定,它应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有权对此采取行动。
安理会在一九六五年以前由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六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后经亚非国家要求,把非常任理事国增加到十个。十个非常任理事国席位的分配办法是:亚非五席、拉美两席、东欧一席、西欧及其他国家两席。常任理事国是中国、美国、苏联、英国、法国。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出,任期两年,交替改选,每年改选五个。现在的非常任理事国是布隆迪、尼加拉瓜、波兰、塞拉勒窝内、叙利亚、日本、索马里、阿根廷、意大利、比利时。其中前五国将于今年十二月期满,另行选举。
按联合国宪章规定,安理会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除程序问题外,其他一切事项都必须以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九个理事国的赞成票决定,即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实质问题上有否决权。
安理会随时可以开会。主席由理事国依国名的英文字母顺序按月轮流担任。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