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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客观规律 保证行车安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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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1-12-21
第3版()
专栏:

摸清客观规律 保证行车安全
山东省潍坊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 刘学聪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大家明白,不论做什么事,不懂得那件事的情形,它的性质,它和它以外的事情的关联,就不知道那件事的规律,就不知道如何去做,就不能做好那件事。”开汽车也是如此。只有认识汽车的技术性能,汽车和公路、车、马、行人的关系,掌握它们的规律,才能开好汽车。十几年来,我在行车中,注意观察车、马、行人在各种情况下的不同的动态,掌握与汽车行车有关联的各种事物的情形。在公路上行车,不是与行人打交道,就是与马车、自行车、牲畜打交道。通过不断观察,我发现:在风大的时候,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大都愿抢上风头走;在下雨天,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大都不愿离开公路中间的沥青路面;有急事的行人只顾快走,往往不注意来往汽车;闲逛的人东张西望,精神不集中,与汽车突然相遇就会惊慌失措;牲畜竖起耳朵或翘起尾巴,是要惊蹶的表现;大人与孩子行走,孩子贪玩,有时不和大人一块,大人一见来了汽车必然唤孩子,孩子就要跑向大人一边……。由于我注意观察和掌握这些情况,避免了很多事故的发生,开车十八年,安全行车七十多万公里。
但是,对事物不可能一下子全部认识到,总还有认识不到的事情,在行车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有一次,我在沂水地区行车,对面来了一辆马车,后面还有一个人推着一小车煤。我在离马车五十多米处按了喇叭,目的是看一看牲畜的动态,结果牲畜没有惊蹶的表现,我认为可以安全通过了。不料,推车的人突然推着小车向左边来,想超越马车。这时我采取紧急停车措施,虽然没发生事故,但很危险。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通过学习《矛盾论》,我才明白:矛盾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观察情况,不仅要了解共性的东西,还要了解特殊性的东西。在行车中,我发现马车后面有一辆小推车,根据一般情况,载重的小推车是不可能超越马车的。所以我对小推车突然超越马车,缺乏警惕,没有准备,因而处于被动地位。以后我就经常做好准备,思想上高度警惕,宽路当窄路开,好路当坏路开,人少当人多开,无人当有人开,空车当重车开,行驶中与行人、车辆、牲畜保持一定距离,当突然出现问题时,就有回旋的余地了。
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教导,我在开车过程中,紧密联系实际,不断学习毛主席的哲学思想,运用唯物辩证法认识和处理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这是汽车驾驶员们通过实践得出的一条经验。它说明了安全与速度的关系,快与慢的关系。在行驶中,看来“停三分”是慢了,“抢一秒”是快了,但无数事实证明,“停三分”不但不慢,反而快了;“抢一秒”不但不快,反而慢了,甚至会发生重大事故。我们知道,无人看守的铁路与公路交叉口设有一个警告标志,写着“一度停车”。大多数驾驶员到此将车一停,观察一下左右有无来往的火车,但有极少数驾驶员为了“抢一秒”,就冒险通过,有的因抢这一秒而发生了重大事故。发生事故,就不只是个慢的问题了,更严重的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另外,两车交会,人车相遇等,都有这种“三分”与“一秒”的关系。例如:两车交会通过一座窄桥,若是两车都抢这一秒钟,就可能发生撞车事故。因此,我在开车中,凡是遇到这种情况时,都是做到“礼让三先”——先鸣号、先让、先停。
在我们驾驶员中还有这样一个经验,叫作“十次出事九次快”。这个“快”,当然是行车的速度不适当的快。如果认真分析一下发生的事故,速度太快常常是肇事的原因之一。我接受了这一经验教训,十几年来,经常保持中速行车。不适当的快是肇事的一个原因,但是并不是说“慢”就一定不发生事故,如果不保持高度的警惕,开慢车也会发生事故。
二、机件失灵绝不是偶然的。汽车运输部门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叫“机件失灵”。有的人强调机件突然失灵不好预防。其实不然。有一次,我开车走到一个下坡路,前面是涉水路面,我一踏刹车,不灵了,车到涉水路面被沙一挡才停下来,我急得出了一头汗。一检查,发现刹车管子断了。这次虽然未造成损失,但引起了我的警惕。我回公司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卡子松动,管子接头早有漏油和裂纹的痕迹。这就是说,管子并不是“突然”断的。事物的变化有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要想机件不突然失灵,就必须防微杜渐。因此,我就做到“三勤”:勤检查、勤保养、勤修理。在检查中,不但用眼看,而且用手触动。管子接头里面有裂纹,眼看不出来,但用手摇动几下就可能掉下来。发现有毛病就立即排除。所有的油管子,我都把卡子紧牢,有与其它机件接触的地方,我就把管子曲个弯或包起来,防止磨耗。从这以后,没有再发生机件“突然失灵、中途抛锚”的情况。
三、摆正保证安全行车与完成任务的关系。有的人认为要保证安全行车就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实践证明,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保证安全与完成任务的关系,是多快与好省的关系,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必须全面地去看。我开车的时候,为了保证安全,一般都中速行驶,这比高速行驶慢了一点,但是我尽量压缩非生产时间,到站办完手续,检查完毕,马上就走,结果我跑的里程反而比较多。“不怕慢,就怕站”。我回公司时,如果天还不太晚,总是再去跑一趟短途。这样积累起来,完成的任务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十几年来,我既保证了行车安全,又超额完成了运输任务,还节约汽油一万多公升。
四、不开“斗气车”,不开“逞能车”。汽车运输部门有个规矩,叫“礼貌行车”。这个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一般情况下,你礼貌让他,他也礼貌让你,互谅互让,可以避免事故。若是碰上不礼貌行车的怎么办?往往容易“斗气”,你不让我,我也不让你。两个人都赌着一口气开车,这就叫开“斗气车”。开车斗气最危险。一座窄桥,你也抢,我也抢,往往要撞车;一个要超,一个又不让,也往往会出问题;夜间行车,你不关大灯,我也开着大灯,眼睛一花就可能出事故。毛主席在《矛盾论》中指出:“炸弹在未爆炸的时候,是矛盾物因一定条件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的时候。待至新的条件(发火)出现,才发生了爆炸。”我体会到,对方来车不礼貌,这就存在着一个不安全的因素。若是我一“斗气”,也不礼貌,就等于给未爆炸的炸弹发火,促使事故的发生。若是我不“斗气”,迅速躲让,就可以转危为安。有一次,我去临沂,途中遇上一辆汽车,车速很快,路很窄,车向我猛冲过来,我就迅速靠路右边停下,他“刷”地一声紧靠我的车过去,险些撞上。这个事例说明,只要一方行车不礼貌就可能发生问题。因此,凡遇上这种情况,我就主动早让,使矛盾转化。千万不能强调“你无理,我有理,发生事故你负责。”若是发生事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损失,“我有理”,“他负责”又有什么用呢?况且,这个“有理”实际上也是问题。
开“逞能车”的人,多数是骄傲自满,自以为技术高明的人。他们爱在别人面前露一手,“你看我开得多利落”,而结果适得其反,容易发生事故。骄傲是继续革命的绊脚石,也是安全行车的大障碍。遵照毛主席关于“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的教导,我在驾驶中,努力防止骄傲自满思想的抬头,防止开“逞能车”,保证了行车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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