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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昌粮行倒卖金银 经理判处徒刑罚款六百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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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9-28
第5版()
专栏:

  惠昌粮行倒卖金银
 经理判处徒刑罚款六百万元
【本市讯】本市惠昌粮行(东城猪市大街三十三号)非法买卖、使用、存借黄金银元,于八月初旬经公安局内一分局查获,送市人民法院审讯,经供认前后违法买卖、使用、存借银元共四千五百二十一枚,黄金七十九两。并承认错误,自愿悔过,市人民法院顷量情分别予以适当惩处:依法罚令该行停业三天,科罚金人民券六百万元,经理李荣远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跑外岳万斌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所有查获之证物,除该号伙友之金戒指四枚予以按人民银行黄金牌价兑换外,其余之黄金三两四钱九分七厘、金戒指二枚、银元二十八枚及帐目便条等,一律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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