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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外交部发表声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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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2-01
第8版()
专栏:

柬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外交部发表声明
一些外国政府和组织最近同金边傀儡政权签订的一些承担长期义务的协定,对以柬王国民族团结政府为唯一合法代表的柬埔寨国家没有约束力
新华社一九七二年一月三十一日讯 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外交部一月三十日发表声明宣布,一些外国政府和组织最近同金边傀儡政权签订的一些承担长期义务的协定,对以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为唯一合法代表的柬埔寨国家没有约束力。声明全文如下:
一些外国政府和组织最近同美国政府的工具——金边傀儡卖国政权签订了一些承担长期义务的协定,其中有些是关于对朗诺、施里玛达、山玉成卖国政权的财政贷款或在柬埔寨领土的外国投资。
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再一次提请这些政府和组织注意,这些协定对以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为唯一合法代表的柬埔寨国家没有约束力。朗诺、施里玛达、山玉成卖国集团没有资格代表柬埔寨国家,并以这种名义签订协定。
柬埔寨国家元首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在一九七○年三月二十三日的声明中已经解散了叛国的朗诺政府。
以宾努亲王为首相、乔森潘先生为副首相的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是柬埔寨唯一的合法政府。只有它能以柬埔寨的名义有效地签订条约和协定。
保持着合法性、并继续代表柬埔寨国家的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在一九七○年五月四日发表的声明中曾宣布:“它绝对尊重在一九七○年三月十八日以前柬埔寨所签订的一切国际条约、协定和公约。”
关于一些执行期限较长的协定,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只承认在一九七○年三月十八日以前完成的过程。凡无视柬埔寨国家元首和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的上述声明而在这个日期以后进行的过程,均属同为一个外国、即美国明目张胆地武装侵略柬埔寨和柬埔寨人民效劳的卖国政权合作的性质,也是对卖国政权的一种支持。
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重申一九七○年八月十一日声明中的提法,即它“现在和将来都不承认自一九七○年三月十八日起朗诺—施里玛达法西斯集团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机构所缔结或延期的任何形式的双边或国际条约、公约和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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