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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创设殡仪馆火葬场 积存灵柩运葬完毕 僧道尼姑积极学习,百余人转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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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05
第4版()
专栏:

  京创设殡仪馆火葬场
 积存灵柩运葬完毕
僧道尼姑积极学习,百余人转业
【北京讯】本市民政局自六月份起进行了调查本市寺庙,清埋积存灵柩,创设殡仪馆与火葬场等工作;并已开始领导城厢僧尼进行政治学习与文化学习,同时辅导他们逐步转向劳动生产。城厢寺庙的调查工作于七月底全部完成,除清真寺、喇嘛庙不计外,共有寺庙六五四座,僧、道、尼姑一、二三九人。郊区寺庙的调查工作于八月份开始,现仍继续进行中。与调查城厢寺庙同时,民政局于六月初调查了城厢寺庙的积存灵柩,随即发动各寺庙僧尼并说服存灵户开始清运与埋葬,至八月中旬大部均已由存灵户自行抬埋,所余无主或有主而无力抬埋者六一二具,经民政局拨发小米二千斤加以补助,发动各寺和尚与工友动手抬埋,至九月中旬,城厢各寺庙全部寄存灵柩二、七九六具均已清运埋葬完毕,腾出了房屋一二九○间。改革了部分市民久丧不葬,长期停灵的习惯,对于公共卫生环境的改善已起相当作用。与清埋存灵的工作相结合,民政局为了便利市民举办丧事,提倡节约与卫生以改革本市丧葬习俗,于六月初草拟了“北京市殡仪馆设置暂行规则”与“北京市公墓及火葬场设置暂行规则”,呈请市府批准后,已于八月十日由市府公布实施确定全市殡仪馆,火葬场及公墓,统由民政局直接管理,其有关卫生事宜须受卫生局之指导。八月中旬,民政局会同卫生局召集有关寺庙住持举行座谈会,拟订了殡仪馆与火葬场的简章,同时批准了柏林寺、嘉兴寺、法源寺、夕照寺与观音院等六处殡仪馆及拈花寺、广济寺与慈惠寺等三处火葬场。此外民政局已决定于本市郊区主办公墓五处,现正积极筹备中。在进行上述几项工作时,民政局曾多次召集僧尼举行座谈会,号召他们转向生产,进行政治学习与文化学习。几个月来,在民政局工作同志的协助下,本市僧道尼姑大部已开始转变了对人生的看法,初步树立了劳动观念,绝大部分均已参加生产,展开学习。截至现在止,自动还俗转业者已有一○六人,经民政局介绍考入华大、革大与军大者十五人,其中回乡种地的丛棠与自行考入革大的静远,并曾分别将所辖真武庙及香界寺、宝珠洞、吉祥庵、三山庵等五处房屋约二百三十间献交政府,静远所献四庙中并有珍本龙藏一部,已由民政局转交北京图书馆。生产方面,已有十个寺庙组成正式的生产单位,参加这种有组织的生产活动的约一百人(包括少数工友),其中由民政局经常加以辅导的有织毛巾的长春寺与弹棉花的广化寺,此外全部僧道尼姑中百分之五十以上均已参加各种零散的生产活动:如蹬三轮、为工厂作零工、糊火柴盒、缝袜根、作鞋底等。学习方面:已有法源寺、广惠寺、翠峰寺、弘善寺等四处组成学习小组,分别学习“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及“新人生观”。在民政局工作同志的协助下,学习情绪空前高涨;在他们的自传中充满着要求进步的词句,如:“现在我每天运用神思,研究如何改革生活方式,不作大时代的落伍者”,“我愿走向社会为广大的人民服务,不愿作社会的寄生虫”,“我从此立志进行学习,必要改革我们过去的颓风,建立新的人生观”。
                   (市府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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