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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鸣枪击毙游人案宣判 张守忠判处无期徒刑 建局牟宜之副局长对警卫员管教不严,受严格批评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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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11
第4版()
专栏:

  擅自鸣枪击毙游人案宣判
张守忠判处无期徒刑
建局牟宜之副局长对警卫员管教不严,受严格批评处分。
【本市讯】京市建设局牟宜之副局长的警卫员张守忠于上月十七日傍晚在北海公园鸣枪击毙游人韩兆英一案,顷经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审讯终结,判处张守忠以无期徒刑,并没收其自来得手枪一支、木枪盒一个、子弹四粒。军法处判决书中指出:被告职为警卫员,擅离职守,竟非法盘问行人,擅自鸣枪,致击毙游人,其对公共福利与游人性命安全实有极大之危险性。似此目无法纪,违犯军令而产生击毙人命之严重恶果,实难宽恕。为维护革命纪律,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特予以严厉惩处,判处无期徒刑。此外,市府对死者的安葬,对死者家属的抚恤,于命案发生后即已令建设局妥为办理。除购备棺木寿衣及停灵费支付二十四万一千元外,并给其家属抚恤费四十万元。至牟宜之副局长对警卫员管教不严,市府政务会议已决定予以严格批评的处分。
                (市府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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