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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签署两国外交关系升格的联合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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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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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荷签署两国外交关系升格的联合公报
新华社一九七二年五月十七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和荷兰王国政府代表在各自政府授权下在北京进行谈判,于一九七二年五月十六日签署了两国外交关系升格的联合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通过特任代表在北京的会见,进行了友好协商。
双方回顾了一九五○年以来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关系。两国政府一致确认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并认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是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同意自一九七二年五月十八日起将本国派驻对方的外交代表机构由代办处升格为大使馆。
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荷兰王国政府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重申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荷兰王国政府认为和平共处的原则不仅意味着社会政治制度不同的国家和国家集团之间应该互不干涉内政,而且结盟的并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国家之间也同样应该互不干涉内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荷兰王国政府的这一立场表示赞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外交部副部长 乔冠华(签字)
荷兰王国政府代表 特命全权大使 雅·约·窦克森(签字)一九七二年五月十六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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