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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我国对妇女地位等问题的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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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5-27
第6版()
专栏:

我国副代表吴綪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社会委员会会议上发言
阐述我国对妇女地位等问题的看法
指出妇女是革命的一个伟大力量,妇女解放是民族解放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二年五月二十四日电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五十二届会议的社会委员会五月二十三日和二十四日举行会议,讨论关于妇女地位问题,并通过了十三项有关妇女权利问题的决议草案。
在会议辩论期间,某些国家的代表借故要求推迟讨论关于在紧急情况和武装冲突中,在为了和平、自决、民族解放和独立的斗争中,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决议草案,遭到了智利和埃及等国家的代表的驳斥。智利代表翁贝尔托·迪亚斯—卡萨努埃瓦说,正当帝国主义者在越南进行惨无人道的破坏活动的时候,应该刻不容缓地立即通过这项决议草案。埃及代表阿姆雷·穆萨也指出,这个问题在所有国际组织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投票通过这十三项决议草案之前,中国副代表吴綪发言表示支持妇女地位委员会提出的主要的决议草案,但对其中两项决议草案,因为有不同看法,因此决定不参加投票。
中国副代表吴綪在五月二十三日下午的会议上发言时,介绍了中国妇女的现状,阐述了中国对妇女地位等问题的看法。吴綪说:“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保障妇女的权利、地位、实现男女平等,是各国妇女的共同利益和迫切愿望。”
吴綪说:“中国人民同绝大多数亚、非、拉国家的人民一样,有过受帝国主义侵略、压迫的遭遇。我们深知,第三世界的人民和妇女,为争取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解放和妇女的解放,长期以来,同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斗争。我们对此表示深切的同情和坚决的支持。我们对世界各国妇女反对侵略战争,争取社会进步和争取妇女应有权利的斗争,表示同情和支持。亚、非、拉以及世界各国人民和妇女的斗争,对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也是一个很大的鼓舞和支持。”
吴綪说:“我国妇女不分民族、经济地位、教育程度和宗教信仰,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许多优秀的女工、人民公社女社员和革命知识妇女受到人民的信任,推选她们参加管理国家大事。不少妇女在中央和各级地方政权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成为有才能的领导干部。”
吴綪说:“今天,在我们国家里,凡有劳动能力而且自己要求参加劳动的妇女都参加了社会劳动,她们同男人一样,从事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文学、艺术等活动,成为国家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她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地在各项建设事业中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充分地发挥了在旧社会时被埋没了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才能。我国妇女在劳动中同工同酬,亨有劳动保护,国家和集体还举办各种福利事业,帮助妇女摆脱沉重的家务负担,并照顾了妇女、儿童的健康。”
吴綪说:“中国妇女从亲身经验中深深体会到:只有取得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解放,才能有妇女的解放,否则,就谈不到妇女的权利和地位。为了争取民族的独立、自由和解放,在长期艰苦战斗的年代,中国妇女在毛泽东主席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投入了伟大的抗击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国内反动派的革命战争,她们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顽强的战斗精神,同全国人民一道,战胜了帝国主义和反动派,从而赢得了中国妇女的解放。实践证明,迫切要求从旧社会的枷锁中解放出来的广大妇女,是革命的一个伟大力量,妇女解放是民族解放事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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