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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在门头沟设驻区审判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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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14
第4版()
专栏:

  市法院在门头沟
设驻区审判员
【本市讯】本市人民法院日前曾在门头沟区试办巡回审判组,收到很好的政治效果。巡回审判组回来以后,该区的市民对诉讼时长途往返,更感不便。为了解决此种不便,人民法院呈经市府批准,决在门头沟设立驻区审判员,接受设区所有的民刑事案件,以及区政府调解不成立或不能调解的案件,就地审讯,由法院判决。法院已于前(十二)日派学习审判员心如偕助理审判员二人赴门头沟开始工作。
                       (市府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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