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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席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代表团发言人发表谈话 阐述修改“人类环境宣言”十个主要原则 指出“人类环境宣言”是关系到世界人民利益的国际性文件,必须由世界各国充分讨论,反复协商,共同拟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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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6-17
第6版()
专栏:

我出席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代表团发言人发表谈话
阐述修改“人类环境宣言”十个主要原则
指出“人类环境宣言”是关系到世界人民利益的国际性文件,必须由世界各国充分讨论,反复协商,共同拟订
新华社斯德哥尔摩一九七二年六月十五日电 新华社记者最近就修改“人类环境宣言”草案的问题,访问了出席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中国代表团。中国代表团发言人对中国关于“人类环境宣言”的原则立场向记者发表了谈话。
中国代表团发言人首先指出:“我们一贯主张,国家不论大小,应该一律平等。全世界的事,要由世界各国来管;联合国的事,要由参加联合国的所有国家共同来管,决不允许超级大国操纵和垄断。‘人类环境宣言’,是一个关系到世界人民利益的国际性文件,必须由世界各国充分讨论,反复协商,共同拟订。”
中国代表团发言人在谈话中向新华社记者阐述了在修改“人类环境宣言”草案时应当考虑的十个主要原则:
“一、经济发展与环境维护的关系。
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是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必不可少的前提。发展中国家当前迫切需要的是发展民族经济,建立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实现经济上的完全独立,以维护和巩固国家的独立,在这个前提下,逐步改善它们的环境。而几个高度发达的国家,环境严重污染,甚至破坏别国,危害世界环境。两者情况和性质完全不同,必须区别对待。
“各国有权按照本国的情况,拟订关于本国的环境政策,但是,各国都应该注意增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不应该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二、人口增长与环境维护的关系。
“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人民推动着社会进步,创造着社会财富,发展着科学技术,并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不断地改造着人类环境。人类历史证明,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总是超过人口增长速度的。随着社会进步和生产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能够创造越来越多的财富,满足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类也完全能够日益有力地改善环境。在人口增长与环境维护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任何悲观论调,都是没有根据的。当然,人口的自然增长,在环境保护方面会提出新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只要政府真正关心人民利益,通过发展民族经济,对城乡人口分布实行合理规划,适当控制城市人口,加强城市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提倡计划生育等等正确的方针和措施,是完全可以解决的。
“三、战争与环境保护问题。
“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是对人类环境的最大破坏。帝国主义和新老殖民主义把现代技术的最大成就用于野蛮地屠杀千百万人,破坏人类的文化和文明,摧毁人类生存的环境,造成人类空前的灾难。一切爱好和平和主持正义的国家和人民,要坚决谴责和制止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的侵略战争。
“为了保护人类和人类环境,必须坚决禁止使用和彻底销毁那种绝灭人性的、严重破坏和污染环境的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作为第一步,首先要求所有核国家达成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使用核武器的协议。
“四、环境污染的社会根源问题。
“现在,世界上不少地区,人类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有的甚至形成严重的公害。我们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社会根源是:由于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垄断资本集团为了追逐高额利润,生产上严重的无政府状态,不顾人民死活,任意排放有害物质,污染和毒化了环境。特别是超级大国推行帝国主义的掠夺政策、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对人类环境的破坏尤为严重。
“五、资源保护问题。
“各国有权按照自己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发和利用自己的资源,有权保护自己的资源免遭破坏。应该坚决反对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对发展中国家的资源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的开发,坚决支持受害国家对掠夺者、破坏者进行制裁的正义行动。
“六、反对公害。
“各国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制止和解决有害人类环境和人民健康的有毒物质的排放。应该坚决支持各国人民反对公害、要求改善环境的正义斗争。
“七、国际污染的赔偿。
“各国有权保护自己的环境,免受外来的污染。对于任意排放和倾泻有害物质,严重污染和毒化别国环境的肇事国,受害国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八、环境维护方面的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
“各国政府应当积极应用和发展科学技术,来保护和改善环境。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的先进科学技术,不能只为一、两个国家所垄断,必须进行广泛交流,并且无偿地提供给需要的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以利人类环境的改善。
“九、国际环境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建议筹集资金,以供有关国际间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行动之用。资金应由主要的工业发达国家,特别是对国际环境污染程度严重的国家来担负。
“十、关于维护人类环境的国际协作。
“在尊重各国主权的前提下,提倡在改善环境方面进行广泛的国际协作,包括区域性的协作。有关这方面的一切协作和行动,都应体现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充分协商办事的精神。任何国家不得借口保护环境,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损害别国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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