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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北方和南方联合声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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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7-05
第1版()
专栏:

朝鲜北方和南方联合声明
新华社平壤一九七二年七月四日电 朝鲜中央通讯社七月四日发表的朝鲜北方和南方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北方和南方联合声明
为了讨论改善北方和南方之间关系和统一被分裂的祖国的问题,最近在平壤和汉城举行了会谈。
汉城中央情报部部长李厚洛在一九七二年五月二日到五月五日访问了平壤,同平壤组织指导部部长金英柱举行了会谈;第二副首相朴成哲代替金英柱部长在一九七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到六月一日访问了汉城,同李厚洛部长举行了会谈。
在这些会谈中,双方怀着早日实现国家的和平统一的共同愿望,坦率地交换了意见,在增进相互谅解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这个过程中,为了消除由于长期不会晤而造成的北方和南方之间的误解和不信任,为了缓和加剧了的紧张关系,进而为了促进祖国的统一,双方就下述各点取得了完全一致的意见:
一、双方就统一祖国的下述原则达成了协议:
第一,统一应当在不依靠外来势力和没有外来势力干涉的情况下,自主地加以实现;
第二,统一应当以和平方法来实现,不采取反对对方的武力行动;
第三,应当超越思想、信念和制度的不同,首先作为一个民族,促成民族大团结。
二、为了缓和北方和南方之间的紧张关系并创造信任的气氛,双方商定不中伤和诽谤对方,不进行不论规模大小的武装挑衅,并商定采取积极措施,以防止突然的军事冲突事件。
三、双方商定在北方和南方之间实现各个领域里的多方面交流,以恢复目前处于断绝状态的民族联系,增进相互理解,促进自主和平统一。
四、双方商定,要积极协助目前在全民族的巨大期待中举行的南北红十字会会谈早日取得成功。
五、双方商定在平壤同汉城之间设置常设的直通电话线路,以防止突然爆发的军事事件以及直接、迅速和正确地处理北方和南方之间发生的问题。
六、双方商定建立以金英柱部长和李厚洛部长为两主席的北南协调委员会并进行工作,以便促进这些协议事项的实现,同时使北方和南方之间的各种问题得到改善和解决,并且根据双方商定的祖国统一的原则,解决国家统一问题。
七、双方坚信上述协议事项符合全民族以度日如年的心情渴望祖国统一的一致愿望,双方向全民族庄严地保证,要真诚地贯彻这些协议事项。
分别遵照上级的旨意
金英柱 李厚洛
一九七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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