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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材料收集委会规定工作步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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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16
第4版()
专栏:

  交通材料收集委会
 规定工作步骤
【北京讯】本市交通材料收集委员会已于昨(十五)日正式成立,并决定从本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五日展开收集交通材料工作。在京市各区及京津铁路局北京办事处所属东车站和环城各站,分别建立交通材料收集委员会各区分会和收集站,按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八月三十一日所颁发的“搜集与保护铁路交通器材暂行办法”,进行收集工作。工作步骤,规定本月十五日至二十日建立各区分会和各收集站,二十一日至三十一日进行宣传、调查、登记及动员献交等工作。由市府、京津铁路局北京办事处、郊委会、市公安总局、市总公会、市工业会、商会及各区政府分别进行传达所属各部门和市民切实执行,踊跃献交各种铁路材料。十一月一日至十五日开始收集、运输、点验、发放奖金及发给运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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