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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社理事会讨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报告和活动 我代表主张帮助受援国发展本国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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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7-22
第5版()
专栏:

经社理事会讨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报告和活动
我代表主张帮助受援国发展本国经济
新华社日内瓦一九七二年七月十九日电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济委员会七月十九日举行会议,讨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报告和活动。中国副代表卜明在发言中指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供的援助,应当是帮助受援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发展经济,并且应该倾听发展中国家的呼声和充分体谅它们的困难。
卜明副代表指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是联合国系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多边援助的一个主要机构。我们认为,不论双边援助或者多边援助,其目的都应当是帮助受援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发展本国经济,摆脱外来控制,巩固民族独立,改变长期殖民统治所造成的贫穷落后状况。”
卜明副代表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先后同一系列友好国家建立了经济技术合作关系,向他们提供了我们力所能及的援助。”他在谈到中国政府对外经济援助的原则时指出:“我国对外提供的贷款,早已实行了全部无息,到期偿还,如有困难,可以不断延期,我们决不逼债。当然,目前中国的经济还是比较落后的,我们所能提供的物质援助也是很有限的。我们要努力奋斗,争取逐步地改变这种力不从心的状况。”
卜明副代表说:“我们认为,在开展多边援助工作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应该倾听发展中国家的呼声,充分体谅发展中国家的困难。按照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原则,凡是重大问题,都应当由参加这个组织的国家,以及有关的国家共同协商。”
卜明副代表还说:“考虑到发展水平最低的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我们完全同意对它们采取特别措施,在提供援助上应当给予更多的优惠和方便。”
卜明副代表在发言中还表示,中国代表团反对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的其他组织过去和现在继续向南越和柬埔寨朗诺傀儡集团、以色列犹太复国主义以及南朝鲜当局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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