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阅读
  • 0回复

关于纸烟税则 华北税务总局答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18
第4版()
专栏:询问答复

  关于纸烟税则
 华北税务总局答问编者先生:
我们是手工卷烟的工人,对于新近纸烟税则有些不明白的地方,请分神给解答一下:
一、原先手工业烟十支装每盒贴税票一元二角,二十支装每盒贴税票二元四角,即可自由行销于市。现今当地税局按从价要征百分之六十方准销售,怎么贵报九月四日询问与答复栏内刊登本年八月份税额二十支装每盒只征二十元即算完税、发贴查验证就能销售?
二、原先手工卷烟业者遵章登记,除照章贴足税票外,还得完纳商业税(分季节的);如实行新税则后,商业税是否完纳?或是在什么时候停止完纳?
三、在我们阜平多少产一部分烟叶,制成纸烟再行转卖、本地赖此谋生者(百分之九十五,是女工或老妇)不在少数,如果因为税则关系以致卷烟行业停止,农民所产烟叶不能变购食粮,赖此为生的女工们,又没有转业的良机,就要失业,这有没有其他改善办法?
        河北省阜平袁玉范郝金和袁玉范郝金和先生:
所询问题兹分别答复如下:
一、华北老解放区卷烟过去是从量分级课税,手工卷烟属于丙级,每盒内装十支烟征一元二角,二十支征二元四角,粘贴税证销售,本年又经规定自八月份起,一律改按从价百分之六十税率征收。现华北人民政府于九月二十二日公布货物税条例内,规定卷烟税率,机制半机制烟为百分之百,手工卷烟为百分之八十,此后华北区内纸烟应自公布日起,一律按新税率征收。
二、原函内第一项所问从价征收百分之六十的税(注:此系九月二十一日以前老区的税率,目前已改订手工卷烟为百分之八十)是应按市场批发价通过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其公式为“批价÷(1+税率)=完税价格”,用税率乘完税价即为应纳税额。至于九月四日报载手工卷烟每盒纳税二十元,系北京市内八月份的税额,那时每大箱(五万枝)批发价为一三六、九○○元,是依旧公式计算的,其完税价格为五九、五二四元(注:当时新条例未公布,暂沿用旧税率为百分之一百二十,华北人民政府为照顾计,在本年四月份准以七折计算,则税率便为百分之八十四),税额为五○、○○○元,如果折成二十支每小盒的税即为二十元。
三、手工卷烟业遵章登记后,其制售卷烟所完纳的税,系属货物税,在税则内并无商业税的名称,其所说分季节的商业税,想系直接税中的工商业税,凡经营工商业的人,即有完纳工商业税的义务。货物税与工商业税,系属两税性质,货物税是间接税,课税对象为货物,是转嫁给消费者负担的。工商业税是直接税,课税对象为工商业者,由经营工商业者负担的,所以应分别完纳。
四、卷烟工业本非有益于国计民生事业,在总的税政方针下,本不予以鼓励,且准备将手工卷烟业者尽可能转到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生产方面,但为了照顾一时不易转业,故没有严厉取缔,且规定较低的税率,并由各地税务机关及工商业机关,帮助他们慢慢转业(在本年八月二十日工商部与税总曾发联合指示)。
                   华北税务总局编者:
我是一个行销纸烟的小商人,是先从制烟者购买贴足税票的纸烟来零星售卖,不知还要完纳新税的从价百分之六十的税否?请解答!
                    孙庚申孙庚申先生:
你所购存的纸烟,如系老解放区从量征税已贴足老区税局之税证的,可不必再纳从价百分之六十的税。 
              华北税务总局启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