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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菜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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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8-15
第4版()
专栏:

还菜刀
一天,解放军某部二连来到一个偏僻山坳里,进行野营训练。炊事班副班长刘魁轩发现多了一把菜刀。原来,昨晚连队在八里勺宿营时,炊事班借了房东一把菜刀,由于部队出发匆忙,忘记了送还。这时,有的同志说,天这么晚了,又走出宿营地六十多里地了,给房东寄点钱去作为赔偿好了。有的同志不同意这种看法,主张立即派人送回去。连长听了大家的议论,想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借东西要还”的规定,就给大家讲了革命前辈在战争年代遵纪爱民的故事。
那是在解放天津的战役中,二连和兄弟连队一起,一举攻克了敌人的城防司令部。在担任守卫任务时,他们爱护群众利益,没有占用一间民房,没有动用人民的一根柴草、一扇门板。一次,部队出发,离开驻地已经七八十里了,战士张清德发现自己借老乡的一把修脚刀,忘记送还了。他立刻返回去把修脚刀还给了老乡。二连严格遵守纪律,受到了群众的爱戴和好评。部队上级党委授予了他们“打得好,团结好,纪律好”的光荣称号。
刘魁轩听完这个故事,很受感动,决心向革命前辈学习,把菜刀立即送回去。
刘魁轩向连里请了假,连夜出发。忽然,天气骤变,风越刮越大,雪越下越厚,坡陡路滑,每走一步都要用很大的力气。在困难面前,他回想着连队在天津战役时遵守纪律的光荣传统,增添了新的力量。路上滑倒了,滚进了雪坑,他毫不在乎,爬起来继续前进。就这样,刘魁轩顶着风雪,翻山越岭返回了八里勺,把菜刀还给了房东。房东李大伯一面帮助他拍打身上的雪花,一面说:“你们可真象是当年的老八路啊。”
刘魁轩没顾上歇歇脚,告辞了李大伯,又连夜赶回了部队。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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