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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陈志方在联合国海底委员会会议上发言 主张各国应继续为海洋法会议进行准备 驳斥苏联代表对中国代表团的无理指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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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8-18
第5版()
专栏:

我代表陈志方在联合国海底委员会会议上发言
主张各国应继续为海洋法会议进行准备
驳斥苏联代表对中国代表团的无理指责
新华社日内瓦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七日电 中国出席联合国海底委员会会议的代表陈志方,八月十七日上午在海底委员会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就召开海洋法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继续为海洋法会议进行准备问题发了言,并驳斥了苏联代表对中国代表团的无理指责。
关于召开海洋法会议的时间和地点问题,陈志方代表说:“在本届会议期间,发展中国家和中小国家提出了不少积极的主张和合理的建议,因而使会议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这是令人感到高兴的。但是,由于超级大国顽固坚持其海洋霸权主义的立场,在很多问题上设置了不少障碍,因而会议的进展是缓慢的。到目前为止,为海洋法会议所作的准备工作显然是不够充分的。而要使海洋法会议能取得应有的成就,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是极为重要的。不少国家的代表团提出,应该在一九七三年再开两次海底委员会,继续为海洋法会议进行准备。我们认为这是完全必要的。有的代表团建议应该根据一九七三年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再来决定召开海洋法会议的确切时间,我们认为这个意见是合理的。”
陈志方说:“智利和奥地利已经热情地提出邀请,要求海洋法会议在圣地亚哥和维也纳举行。我们对他们的盛情表示感谢。许多国家认为,下次海洋法会议应该在发展中国家举行。我们支持这个合理的建议。还有的代表提出,海洋法会议可以分成不同的阶段,分别在不同的国家举行。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可以在联合国大会决定召开会议的时间时,一并加以考虑。”
关于阿尔及利亚、巴西、智利、科威特等十三国提出的决议草案,陈志方说:“中国作为这个草案的共同提案国之一,认为: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区域的国际制度建立以前,应该停止在这个区域中进行以商业性开发资源为目的的活动。大家知道,我们正在共同草拟关于这个区域的国际制度的条款,与此同时,少数国家却已经在动手开发这个区域的资源,企图造成既成事实,从而使我们的努力失去应有的意义,这显然是不符合大多数国家愿望的。”
陈志方指出:“苏联代表在八月十日发言中曾对中国代表团进行了无理的指责。他说我们‘歪曲了苏联的事实’,企图引起‘政治性的辩论’,把委员会‘引向一条不会使我们的工作取得成就的路线上去’。这些指责是毫无根据的。苏联代表没有举出任何一个事实来说明我们究竟在那一点上‘歪曲了苏联的事实’,因此,这种说法是不值一驳的。”
他说:“大家都知道,是谁要否定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区域的资源是人类共同遗产,甚至反对使用‘国家管辖范围’和‘国际海底区域’这些名词,从而引起了很多不必要的争论。大家也知道,是谁要坚持在属于沿岸国领海范围内的海峡有‘自由通行’的权利,甚至说军舰在海峡的‘自由通行’不但不会对沿岸国的安全造成威胁,反而能为‘发展国际贸易作出贡献’。试问,这种谬论要把委员会的工作引向一条什么样的路线上去呢?谁都会从这些事实中得出自己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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