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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侵犯生产队所有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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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8-24
第4版()
专栏:

不能侵犯生产队所有权
广西钦州县大垌公社良田大队党支部
在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中,怎样才能在发展生产队集体经济的同时,逐步发展公社和大队的集体经济?从近几年的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必须坚决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千万不能搞“一平二调”,用侵犯生产队所有权的办法去发展大队经济。但是,前两年,由于我们的路线觉悟不高,曾经错误地认为,搞社会主义建设就得象个样子,粮食平均亩产过了《纲要》,就应大力发展大队一级的经济了,于是便无偿地抽调各生产队的劳力,组织大队副业队。副业队的收入归大队,却要生产队给搞副业的社员出粮食,记工分,违反了党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结果,影响了生产队副业生产的发展,削弱了生产队的集体经济。
生产队的干部、社员对此意见很大,说:“我们出人供粮又记工,大队双捞小队空,这是以大队为基础,还是以生产队为基础?”但有的支委不以为然,错误地认为,学大寨,搞社会主义建设就要有个劲头,单由生产队搞,什么时候才能搞出个名堂来?为了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认真学习了毛主席关于政策和策略的论述,学习了党的现阶段的农村经济政策,并深入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批评。又结合实际事例,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使大家认识到,违反“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取消等价交换原则,搞“一平二调”,就是从
“左”的方面干扰和破坏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认识提高后,我们纠正了前一段的错误作法,切实执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适合哪一级经营的就由哪一级经营,大大调动了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去年,粮食生产由过去平均亩产八百多斤,提高到九百三十多斤,并在全大队范围内掀起了大搞多种经营的热潮。大队、生产队联合举办的竹果场种竹九百多亩。各生产队种的烤烟、甘蔗都获得了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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