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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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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8-25
第1版()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一九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一九七二年八月二十二日,美国飞机悍然轰炸停泊在越南民主共和国义安省宇岛附近海面的中国商船“红旗一五一号”所属的一只救生艇,炸毁中国救生艇,炸死五名中国船员,内有“红旗一五一号”轮船长周茂臣、副政委马传珠、水手张祥彬、谢茂良、方淑通。这是美帝国主义粗暴破坏国际通商航海自由的严重行径,是对中国人民的严重挑衅。
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此表示极大愤慨,并向美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中国政府保留要求赔偿损失的合法权利。美国政府必须立即停止对中国商船的一切挑衅行动,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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