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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名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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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20
第1版()
专栏:

  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十九日电】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人选如下:主任:
董必武(中国共产党,原华北人民政府主席);副主任(四人):
彭真(中国共产党,中共北京市委员会书记),
张奚若(无党派民主人士,教授),
陈绍禹(中国共产党,原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
彭泽民(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委员(四十七人):
沈钧儒(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罗荣桓(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吴溉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志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六如(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
蓝公武(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
谢觉哉(内务部部长),
武新宇(内务部副部长),
陈其瑗(内务部副部长),
罗瑞卿(公安部部长),
杨奇清(公安部副部长),
史良(司法部部长),
李木庵(司法部副部长),
张曙时(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许德珩(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瑾昆(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维汉(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乌兰夫(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格平(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赛福鼎(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陶希晋(政治法律委员会秘书长),
吴玉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
张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常务委员),
王葆真(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常务委员),
李任仁(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
周鲸文(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务委员),
刘王立明(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
叶笃义(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
郭冠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执行委员),
郭则沉(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执行委员),
黄琪翔(中国农工民主党),
陈铭枢(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央常务委员),
郭春涛(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央常务委员),
许宝驹(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央常务委员),
陈演生(中国致公党中央常务委员),
谢雪红(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主席),
易礼容(中华全国总工会常务委员),
李秀真(农民劳动英雄),
邓颖超(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廖承志(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总会主席),
邓初民(教授),
吴耀宗(宗教界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编辑部主任),
周善培(实业界),
颜惠庆(慈善界),
林仲易(律师),
章士钊(律师),
江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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