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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专政的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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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20
第1版()
专栏:社论

  人民民主专政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本月十九日第三次会议,全体一致通过任命了政务院及所属各委员会,各部、会、院、署、行的负责人员,并通过任命了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等负责人员。我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全部组织机构于此完全建立起来了。这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的人民自己的最统一、最完备、最强有力的中央人民政府,这是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机构。在这个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之下,即将胜利完成统一全中国的事业,开展全国的各项建设工作,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总纲所规定的任务及经济、文教、民族、外交等各项政策和军事制度,实现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建设。
这个中央人民政府组织规模之宏大、机构之完备,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空前的。在政务院之下,设有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人民监察等四个委员会,并包括了内务、外交、公安、财政、金融、贸易、工矿、交通、文化、教育、民族、侨务等各方面工作的部、会、院、署等三十个部门,来贯彻执行全国人民所赋予的,繁重艰巨的建设任务。在拥有九百六十万方公里的国土和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口的中国,而又在空前统一的情况和空前艰巨的建设任务下,这样规模宏大、机构完备的中央人民政府是完全必需的。
这个中央人民政府的全部人选是事先经过充分协商的,因而也是最恰当的,它集中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领导人物,是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的联合政府的性质。毛泽东主席早在一九四五年“论联合政府”中已经明白指示:“中国将来有了民主选举制度以后,不论共产党是国民大会中的多数党或少数党,政府都应该是在一个共同承认的新民主主义的纲领之下从事工作的联合政府,才有利于更好地完成新民主主义的建设事业。”中国共产党经过二十八年的艰苦奋斗,领导全国人民打败了帝国主义及其所支持的国民党匪帮,取得了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实现全国人民的大团结,召开了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的大宪章,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委员,现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又通过任命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各项负责人员,这就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实践了中国人民伟大领袖毛主席在四年前的英明指示,也证明了中国共产党的大公无私,与各民主党派及各民主阶级合作建国的真心诚意。
全国人民,今天不仅要欢庆中央人民政府各项机构的建立和人选的得宜,而且坚信这一完备而得人的中央人民政府一定是中国历史上最有效能、最廉洁的政府。在民主集中的统一领导下,必能职责分明,人尽其材,发挥最高效能,厉行廉洁奉公,为新中国建设而尽其职责。我们相信全国人民,在这个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必将迅速实现中国人民的大宪章,肃清残匪,解放全中国,建成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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