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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交部新闻司发言人奉命发表谈话 驳斥美国抵赖炸毁我救生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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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8-27
第1版()
专栏:

我国外交部新闻司发言人奉命发表谈话
驳斥美国抵赖炸毁我救生艇
新华社一九七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讯 美国军用飞机最近炸毁中国停泊在越南民主共和国义安省宇岛附近海面的“红旗一五一”商船所属的救生艇,炸死我船员五人的严重挑衅行径,激起了我国人民的极大愤慨。我国外交部已于一九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发表声明,向美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八月二十五日,侵越美军司令部在一则声明中宣称:“美国海军确实在八月二十二日摧毁了一只在荣市东北北十一英里处活动的长三十英尺的水上供应艇。”但又说:“我们没有证据表明,我们所袭击的是一只救生艇,我们不以第三方国家的船舶作目标,”企图抵赖罪责。我国外交部新闻司发言人奉命就此发表如下谈话:
一、一九七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我国救生艇被炸后,我停泊在附近的“红旗一六○”商船随即起锚驶至出事地点,查明该艇被炸时的方位为:北纬18°47’56”,东经105°45’12”,地处越南民主共和国荣市东北十·七五英里。当天,附近海面没有任何其他船艇活动。
二、我被炸救生艇长二十四·六英尺,宽七·九英尺,型深三·一英尺。艇上没有甲板。艇边涂白色,并标有“红旗一五一”中文船名。艇里涂橙黄色。艇上没有载运任何货物。因此,决不可能视为“供应艇”。
三、我被炸救生艇插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美机在轰炸前曾多次低空盘旋侦察,是完全可以辨认的。
美机炸毁我国救生艇,炸死我国船员五人,这是一个不容置辩的铁的事实。现在,侵越美军司令部既承认在该时该地炸毁了一只艇,又毫无根据地硬说炸的是一只“供应艇”,显然是在玩弄花招,进行抵赖,逃避罪责。
美国政府必须立即停止对中国商船的一切挑衅行动,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中国政府保留要求赔偿损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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