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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的领导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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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9-11
第4版()
专栏:

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的领导工作
在文化大革命中,江苏高淳农村用电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以一九六六年的供电量为基数,到一九七一年底,增长了三十一倍。全县二十三个公社,现在有二十二个公社用上了电。
在农村用电事业发展过程中,我县一度出现过“大撒手”的放任自流倾向。当时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出现了不少违章行为,造成人畜触电伤亡。因此,如何使管理工作跟上去,这就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几年来,我们对农村用电中的无政府主义行为作了坚决斗争,加强了党的领导。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县管电领导小组,县委一位副书记亲自抓计划用电、安全用电等项工作。每年两次研究制定农村用电发展计划。一次在夏收夏种前,一次在秋收秋种前。在下达计划的同时,把器材一起分配到社队。分配的材料、设备不能移作他用。县电厂有责任对社队架设的线路进行认真的检查,对不合格的线路和未经批准的用电设备,一律不给送电。
我们遵循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指示,在群众中进行认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实践证明,广大社、队干部和社员群众是能够同电业部门合作,共同办好电、管好电的。例如,双塔公社河城大队提出要同时增加生活照明和生产用电的申请。当时全县电力供应和设备材料都比较紧张,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要求。我们同社队干部、群众一起学习,大家认识到要先生产,后生活,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他们同意先集中力量架设脱粒机的电线,生活照明用电应该缓办。
农村通电以后,我们开展了群众性的安全用电教育,培训了农村电工。今年五月组织了由县政法、电业和公社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用电大检查。许多社、队组织了管电小组,制定了用电公约,对“私拉乱接”电线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及时分析肇事原因,认真进行处理,使大家接受教训。
农村用电管理工作虽然在我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做得还很不够。我们一定要谦虚谨慎,争取为发展农村用电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江苏高淳县革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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