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阅读
  • 0回复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哥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09-27
第1版()
专栏: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哥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新华社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讯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多哥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多哥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的利益和愿望,一致决定建立大使级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多哥共和国政府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的斗争。
多哥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两国政府同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外交、友好和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姬鹏飞(签字)
多哥共和国外交部长 若阿基姆·翁莱代
(签字)
一九七二年九月十九日于北京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