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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战时集市管理 冀鲁豫二分区工商局规定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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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2-17
第2版()
专栏:

  加强战时集市管理
冀鲁豫二分区工商局规定办法
【本报冀鲁豫十四日电】二分区工商局鉴于美货侵入内地市场,法币抬头,物价不稳,奸商乘机走私、操纵,税收减少,为挽救小手工业的垮台,加强工商工作,特规定战争情况下的集市管理办法:一、在游击区,将工商干部应组织到武工队和游击队里面去,开展游击战争,消灭和打击小股敌人,保护群众财产,稳定社会秩序。在秩序稳定的情况下,应抓紧机会,进行市场管理,严格制止美货侵入,恢复我解放区民族工业商业。二、接敌区集中力量,发动群众缉私,可抽较好的管理员和交易员,组织到缉私组里去,由县局派员直接掌握领导,对于非法货物,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理。三、在未沦陷的集市,要坚决肃清美货侵入以及走私漏税现象。在交易上一律通过本位币,取缔以物易物及白银交易。加强交易员的教育,稳定交易员的情绪,以稳定市场秩序,巩固本币信用。四、在一般新收复区集市,如郓、鄄等县,因为蒋伪军曾经一度盘据,美货充斥,我们收复后,不要骤然进行没收,应设法妥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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