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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少年儿童队几个问题的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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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25
第1版()
专栏:

  关于建立少年儿童队几个问题的说明
【新华社北京二十四日电】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顷发表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几个问题的说明,全文如下:
一、关于名称
过去解放区少年儿童组织的名称,一般叫少年先锋队,也有叫儿童团。他们曾经在少年儿童中发挥过很大作用。现在全国已快完全解放,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诞生,全中国广大的少年儿童,已在自由民主的大家庭中,获得良好教育和福利机会。为了适应这一个情况,将少年先锋队、儿童团合组为少年儿童队,以便更广泛的团结和组织少年儿童,同时避免从“先锋队”的字义上,将少年儿童组织,误解成为一个少数少年儿童的狭隘组织。
二、关于入队年龄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工作纲领上,原规定“吸收七岁到十四岁的儿童参加少年先锋队”。现改为吸收九岁到十五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少年儿童队,从七岁提高到九岁是考虑到在中国九岁以前的儿童,在身心发展和智力方面接受少年儿童队各种要求尚不够条件,从十四岁提到十五岁,是考虑到十四岁的少年到了入团年龄,但还不够入团的条件时,仍可以留在少年儿童队里进行教育。这样使少年儿童队和青年团在年龄的连接上保留一个伸缩余地。
三、关于少年儿童队的性质
在青年团中央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决议第二条上,对于少年儿童队的性质已有决定。因为培养和教育整个少年儿童一代是青年团任务之一,为了实现这个任务,少年儿童队必须在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当中,团结和教育广大少年儿童。不能在这些方面使队员和非队员之间有很大界限。以保证少年儿童队的广泛性。在组织少年儿童队的步骤上,首先从九岁到十五岁的少年儿童当中,吸收愿意进步积极参加活动的少年儿童参加并逐步发展,使在推动整个少年儿童进步上起积极作用。
四、关于决议第三条的说明
(1)在学校、工厂、村庄(乡)、街道有少年儿童队组织的各单位设立队部,各单位以上不设队部,这是考虑到刚建立的少年儿童队,其自治能力和其他条件不可能有自己的单独组织系统,因此规定少年儿童队,直接由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各级团委少年儿童部负责领导。
(2)在学校的少年儿童,不仅在小学校内应该组织少年儿童队,而且在初级中学里凡入队年龄内的学生亦应该组织。青年团组织必须和学校教师们合作,并取得教师们的支持和协助,在对少年儿童队教育方面,青年团组织应和教师们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商讨。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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