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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楚在联大第一委员会就外层空间问题发表声明 蒋介石集团盗用“中国”名义签署的有关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条约、协定和公约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政府概不承担任何义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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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10-22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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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楚在联大第一委员会就外层空间问题发表声明
蒋介石集团盗用“中国”名义签署的有关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条约、协定和公约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政府概不承担任何义务
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日电 在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政治和安全)十月二十日举行的会议上,中国代表陈楚就和平利用外层空间问题发表声明,他指出,蒋介石集团曾经盗用中国的名义在有关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条约、协定和公约上签字,这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政府概不承担任何义务。
陈楚在声明中指出:“自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蒋介石集团就根本无权代表中国。他们先后盗用‘中国’名义,参加了三个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有关的条约、协定和公约,这就是:一九六七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的外层空间活动原则的条约’,一九六八年‘援救、送回宇宙航行员以及归还发射到外层空间的实体的协定’和一九七二年‘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对此,中国代表团声明:蒋介石集团对这些条约、协定和公约的签字都是非法、无效的,中国政府概不承担任何义务。中国政府对这类条约、协定和公约将加以研究,然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陈楚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参加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对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有关的情况和问题,还需要了解和研究。中国政府保留今后就有关问题发表评论和采取行动的权利。”
陈楚最后声明:“根据上述立场,中国代表团对本届联大有关外层空间方面的决议草案及其修正案,决定不参加投票。”
陈楚在作了上述声明之后,谈到会上所讨论的关于减轻暴风雨的有害影响问题,他指出:“中国政府和人民对于自然灾害造成有关各国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一向深表关切;对于菲律宾等代表团为减轻暴风雨有害影响所作的努力深为同情。”
第一委员会从十月十二日开始辩论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辩论已经在二十日结束,会上先后通过了关于准备召开一次国际会议以制订有关各国利用人造地球卫星进行直接电视广播的原则的决议、关于减轻暴风雨有害影响的国际行动的决议和关于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今后工作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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