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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改革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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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25
第5版()
专栏:

  文字改革的几个问题
Boxan
读过黎锦熙先生“国语新文字论”(小册子)及唐兰先生“中国文字改革的基本问题”(载十月九日人民日报)以后,今天又在报纸上看见文字改革协会通过研究拼音字的消息。我对新文字运动有一些感想。首先是感到高兴,因为许多专家学者都具有文字改革的热忱,而且大体上都赞同了拼音制的新文字。其次是感到某些原则上的问题,还得加深讨论,求得一致的了解,然后才能得到共同的结论;否则各人的具体方案相差太远,不容易弄出一个头绪来,结果会推延了这个运动。
新文字和旧文字
在推行新文字的初期,旧文字是不能废除的,因为新文字一下子不会十分完备,新文字读物一下子也不会有很多,还需要老汉字帮助,补充新汉字的缺陷。可是我们新文字运动者也不能过分迁就旧文字,把新文字的独立性一笔勾消。现在唐兰先生认为中国语言同音字特别多,用纯粹的拼音文字,不容易了解和表达;而黎锦熙先生则认为中国语方言太复杂,在汉字读音未达到完全统一以前,新文字不可能脱离老汉字而独立。他们的结论,都否定了新文字的独立性(我们说的是相对的独立性)。这个思想,我以为对新文字运动是有些儿妨碍的。我们新文字工作者根据过去新文字运动的经验,认为新文字的独立使用完全是可能的,虽然新文字还不很周密,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克服这个缺点。所谓同音字的问题,并不是十分严重的。任何国的语言,都有许多同音字。别人处理同音字的经验,我们可以学习。至于南北方言不同,同时可能产生几种新文字,在阅读与写作上,这些新文字是不是一定要经过汉字的媒介呢?这是从我们知识分子头脑想出来的问题。一个完全不识方块字的人,学习由自己熟习的方言书面化而来的新文字,无论阅读或写作,都是很容易的。学了这一种以后,进一步学习共通语(国语)新文字,也不甚难,因为同属汉族语,语法和语汇大体是相同的。少数不相同的方言土语,在书面化以后,也容易交流而相互了解,如北方的“别扭”,广州的“亨巴郎”之类便是。如果说口头语的语汇还不够,还得靠旧汉字文章的帮助,这在原则上我们是赞同的,我们可以吸收许多知识分子的语汇到新文字读物里面去,依靠新文字读物的帮助使得它们流传到多数人民的口语中去。我们不相信,知识分子的语汇就一定要用旧汉字写而不能用新汉字(我以为汉语新文字可称为新汉字,但并非由旧汉字逐字拼音的意思)写。问题是知识分子是不是肯放弃本位思想,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如果肯的话,我们可以奉劝他们都学习新文字去教育文盲,并用新文字写作通俗读物,使文盲学了新文字,有充分的书报可读。将来大众自己都能用新文字写作,新文字读物是不会缺乏的。
另一方面,文盲学了新文字之后,通过新文字这个工具再学旧汉字,这也是我们所赞同的。同时,在这个方块字还不能不用的时期,我们也赞同黎先生所主张的“新注音汉字”(新文字和方块字对照)读物和唐兰先生所主张的“综合文字”(少数基本汉字和拼音文字混合)读物,不过唐兰所主张的“民族形式”字母还值得商讨。我们认为,在目前,纯粹新文字,新旧文字对照,新旧文字混合,三种方式可以并行,不能专采一种而抹煞其余的两种。我们最注重的应当是纯粹新文字,其次是新旧混合,再其次才是新旧文字对照。唐兰先生所主张的综合文字只用数百旧汉字,这对于文盲的学习减轻了许多担负,所以比较新注音汉字更容易学习。(这一点黎先生也讲到了,他称那少数汉字为核心字。)再则注音汉字花费印刷成本较大,除少数书籍外,不能广泛应用。黎先生所想象的以词为单位而在字模上把新旧文字连在一块的办法,创始的麻烦更多,恐怕无法办到。即便办到,受过文言教育的知识分子恐怕也不会恰好依照我们选定的词儿来写作。还有,黎先生说,工农兵写作可以用纯粹拼音写土话,知识分子写作利用方块字写国语,而靠新注音汉字(加上所谓三轨制)来和工农兵结合,这中间也有问题。国语和方言之间,不但读音不同,语汇也有差别。例如“提起庄稼活,三天唠不完”,这儿的“活”“唠”,无论用拼音字或方块字写,南方人是不能了解的,但东北人则能了解。所以和工农兵结合,主要的是学习各地人民的语言,如果能适当地运用语言,知识分子就可以和他们结合,单单在注音上想办法是没有用的。如果用文言来写,注了音也会完全不懂。
民族形式和国际化
拼音新文字的字母,过去主张用日本“假名”式的已经有很多家,直到注音字母为止,这都属于唐兰先生所谓民族形式。五四运动以后,很多人主张用罗马字母即拉丁字母,因为这套字母是英法德意等许多国家通用的,用这套字母拼汉语,使我们学习欧洲文字也容易些,又便于吸收国际上的科学名词,同时外国人学习中文也容易,这就使中外文化容易沟通。而且这套字母,在数理化等科目已经局部地应用,它们在印刷上美观,在书写上也便利,我们为什么不用它们呢?注音字母那一类的形式,的确没有这些优点,我们用不着“抱残守阙”似的来珍惜这种民族形式。如果认为外来的形式绝对不可用,老习惯不可能变更,那么火车轮船电灯电话之类,哪一件不是外来的?哪一件合于老习惯?
不过另一方面,我们也当知道,采用拉丁字母只是拿来拼写中国的语言,一切都得顾及我们语言的特质,使我们自己用起来方便,尤其要使工农大众用起来方便。有些学好了外国语的知识分子,把国际化强调得过分,喜欢把英文之类照原样子搬到我们的新文字里来,例如“可可”就写Coco,“咖啡”就写Coffe,使得多数读者又要伤脑筋来学习另一种拼音方式。这是“喧宾夺主”,不是正确的国际化。我们吸收国际语言,在拼写方式上还得服从我们自己的规律,如“可可”“咖啡”中的C一定要改成K才对。但我们又必须反对另一个偏向,就是把外国的人名地名按照方块字的译名来拼音。日前在某处看见有人把斯达林写成Sydahlin,这是依照林汉达先生的方案,在“斯”字后面加了母音,“达”字用了入声变体字,加上H。这种写法,真是太不科学了。假使有人把这个名字翻译为史大林,那不又会写成Shdalin吗?同一个Stalin,依照方块汉字的不同翻译而分化成许多样子,这还成吗?所以外来语一定要照原来的音素书写,只有代表某一音素的字母与我们的方案不符合的时候,才应该改变它。比方俄文斯达林是以C表“斯”音,我们必须改成S,其余的可以类推。
精密化和简单化
拉丁化新汉字的好处是拼法简单,不采取国语罗马字的声调拼法,使大众容易学习。可是过去拉丁化课本只教人们学会拼音,并没有教人们认识一套新的文字,似乎是叫人们学会拼音以后,自由去创造文字一样。这样地过分简单,对文盲并没有多大的好处,而只有坏处。第一、各地口语发音纷歧,相隔数十里就有差别,甚至同一地区内各个人的发音也不完全相同,如果任意书写,完全没有标准,这种文字就在一个方言区之内也不能获得充分的相互的了解。用在契约公文上,更不足为凭。第二、词儿连写要根据文法,但文盲是不懂文法的。词儿连写的规则虽然订的明白,但文盲也搞不清楚。因此文盲不会连写。我们知道,新文字如果不实行以词为单位的连写,或者连写不正确,意思就会弄不清楚或者使人误会。所以完全靠文盲去创造新文字,新文字就不能迅速地建立起来。因此词儿定型化是必要的。所谓词儿定型化,并不是一定要照林汉达式的定型字(或叫变体字)来书写,而只是把它们连写固定起来,有些声音不明显的词儿则加以淘汰,当然有极少数的字,在字形上还不得不采用特别形式。这样一来,文盲学习新文字,也和学习旧文字一样,是一个字一个字来学习的。这虽然比光学拼音要困难一点,但是比较学习旧文字不知容易多少倍了!一则因为所有的字都是由二十几个字母拼合起来的,拼合又有一定的规律。二则因为是用普通的口语做基础,并不高深。——当然用这个方法学习,是要逐渐学习一些重要的新语汇的,这就是由普及到提高。我以为,词儿定型化只要把基本的常用字和学术名词定一定就够了,至于旁的口头话,尽管自由拼写到文章里去,我们并不必预先给它定型化。再则这种定型化是各方言区分途去做的,并不是规定全国范围内唯一的标准。所以决不会妨害大众在新文字上面的自由发展。我们知识分子,根据群众的语言,把它们的写法定型化,再交给群众,作为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这是应尽的责任。如果只是根据一份方案和一个检字表来教学新文字,对于知识分子虽然勉强可以,对于文盲是绝对要不得的。有些人或者会说,文盲学会了拼音之后,去读用本地口语写的新文字读物就能了解,用不着再教。这固然不错。但另一方面还有写作的问题,为了这,只有在初级课本把基本的常用语汇都编进去,让学习者全部接触,他才会照样写。试问英国人法国人等等使用拼音文字的,对于本国文字难道不是一个一个字学起来的吗?只要学了拼音就可以毕业,世界上哪有这样容易学习的语文?我们新文字运动者决不可再存过分简单化的草率心理。作为一种文字,是不能不相当精密化的。
不过精密化也不要过分,只要勉强能够应用,就够了。我们必须暂时放任新文字的某些缺点,让它们在群众的使用过程中去逐渐克服。为的是恐怕某些不必要的规定,反而拘束了新文字的自然的正当的发展。林汉达先生说得好:“凡是一种事物在初创的时候,如果计划得太周密,反而会阻碍这种事物的进化。换一句话说,中国拼音文字的缺点,只要可以随时改进,倒是中国语文演进的动机。如果早熟地把缺点完全弥补好,反会斫伤语文的自然发展。”因此过分地注意字形上的分别,如唐兰先生的“安全形式”,采用旧汉字的“形符”,显然是违反拼音文字的常规,而林汉达先生的“变体字”,也似乎数量太多。我以为特别形式的采用,必须象瞿秋白同志所主张的逐字审查,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才采用。凡是一个词儿有几个意义的,在应用时,从上下文可以决定意义,就不必分化。如果从上下文不能决定意义,那就必须分化。分化的方法,首先是采用别的同义词。如果没有别的同义词可以采用,我们就采用字形上的特别形式。这样一来,林式变体字还可以减少许多。(不过象初期拉丁化新文字那样少的特别形式,就显然不够。因为那时新文字读物虽然各方面都有,究竟所涉及的内容很有限,尤其是在商业上及契约公文方面没有应用过,许多问题还无从知道。今天以后,新文字一定要广泛地应用起来,在初步实验的过程中一定要使它相当精密化。)至于主张普遍加声调符号,或者全部单音字加声调符号的办法,我们也不赞成,因为在同音字分化上没有这个必要。
标准语和方言
标准语和方言的问题,过去曾经为国语派与拉丁化派争论之点。但现在拉丁化工作者承认全国共通语的需要,并且拿北方话新文字做共通语,而国语专家似乎也承认各方言区可以有它自己的“国语”,双方见解已经很接近了。不过“国语”这个名称并不妥当,照黎先生最近的解释,意义尤其纷歧含糊。(他说有五种意义,比方,可以解释为中华全境的各种语文,包括汉语的各种方言和各少数民族的语言,也可以解释为北京标准语和国音,等等。)我以为汉族语言应该称为汉语,犹之俄罗斯人的语言叫做俄语,并不叫做苏联国语(虽然苏联各民族学校都得学俄语)。各少数民族的语言各从族名来叫,用不着混称为国语。北京话就是北京话,更不必叫做国语。至于共通语(或标准语)是不是要从北方话拉丁化原来的音系改用北京音系,是不是要把北京的方言语汇规定为标准语汇,这就是待考虑的问题。
主张采用北京音系并规定北京话语汇为标准语的人,第一个理由是必须指定一种较有普遍性的方言做标准,这才是具体的标准,第二个理由是北京话过去是标准官话,为广大地区所知道。但是“北拉”所采的标准也很具体(山东音系),而且比北京话更具备普遍性(歌韵字读音符合传统及南方音,国语家所谓卷舌韵很少,南方人容易学),音素也比较精密(保持了尖团音分化的传统),实在适合于共同语的条件。具有教授国语的多年经验(在广州、香港)的乔砚农先生,在他所著的“基本国语”里面,也主张“避免那些不通用的北京方言”,好象“晌午”(中午)“取灯儿”(火柴)之类,他认为“那直接会使学者见了国语就怕起来,间接会妨碍我们中国的国语统一。”他又主张“少用北京话里的卷舌韵”以减少学习上的困难,他认为,“你不板起舌头来说卷舌韵,也不见得不漂亮”。可见拿北京话做共通语的基础是可以,但必须参考北拉,加以适当的修改和整理。尖团音的分化,我以为也应列为整理北京话的一个条件。在共通语之外,我觉得建立一种纯粹北京方言的拉丁化新文字是应当的。这种纯粹北京方言的新文字是北方工农所需要的,又可以作为共通语新文字的主要基础,但共通语不一定完全依照它。共通语新文字可以多带一点人为的成分,由知识分子吸收南北方言的较好的语汇及国际的语汇来丰富它。完全否认人为的因素之重要性,纯任自然,我以为也是文字改革工作中一种思想上的偏向。
有人认为工农大众只需要方言,不需要共通语,只需要日常语汇,不需要知识分子的语汇,这种看法并不符合新时代的事实。凡是解放了的区域,许多政治术语就传到农村,为农民所接受;工人更不用说,他们不但要学新的语汇,而且要学普通话。(南方的工人对北方话的学习很热心,因为他们感到要和全国劳动兄弟聚会一堂,团结奋斗,非掌握普通话这个工具不可。)所以发展方言和建立共通语可以同时进行,不相冲突。文字改革工作者应该发挥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把这两方面的工作认真做好,但不要做群众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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