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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鹏飞外交部长声明 中国政府尊重和支持拉丁美洲国家关于建立拉丁美洲无核区的正义主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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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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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姬鹏飞外交部长声明
中国政府尊重和支持拉丁美洲国家关于建立拉丁美洲无核区的正义主张
新华社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姬鹏飞十一月十四日声明,中国政府尊重和支持拉丁美洲国家关于建立拉丁美洲无核区的正义主张。他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宣布:“中国决不对拉丁美洲无核国家和拉丁美洲无核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也不在这些国家和这一地区试验、制造、生产、储存、安装或部署核武器,或使自己带有核武器的运载工具通过拉丁美洲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
姬鹏飞部长是在答复墨西哥驻中国大使欧亨尼奥·安吉亚诺先生阁下十月五日来照的一项照会中作出上述声明的。姬鹏飞部长的这项照会已经在十一月十四日由外交部部长助理章文晋交给了安吉亚诺大使。
姬鹏飞部长的照会全文如下:墨西哥合众国驻中国特命全权大使欧亨尼奥·安吉亚诺先生阁下:
我荣幸地收到阁下一九七二年十月五日的来照,谨就来照中有关拉丁美洲无核区问题答复如下:
墨西哥合众国和其它一些拉丁美洲国家提出关于建立拉丁美洲无核区的主张,并要求拥有核武器的国家签署“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第二号附加议定书,对拉丁美洲无核区作出相应的保证。中国政府尊重和支持墨西哥等拉丁美洲国家的这一正义主张,并表示同意这项议定书的基本内容。
当前,某些拥有大量核武器的国家仍在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地区实行核讹诈和核威胁政策。它们不仅在别国领土上驻扎核部队,建立核基地,而且往往派遣带有核武器的飞机、舰艇或其它运载工具通过别国的领空和领海,严重威胁着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全。鉴于这种情况,中国政府提请考虑,在“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第二号附加议定书现有规定外,补充如下规定:(一)撤销在拉丁美洲的一切外国军事基地;(二)任何带有核武器的运载工具都不得通过拉丁美洲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
中国政府一贯坚决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作为第一步,所有有核国家承担义务,保证不使用核武器,特别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中国政府多次声明,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现在,为了对拉丁美洲无核区作出具体保证,我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宣布:中国决不对拉丁美洲无核国家和拉丁美洲无核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也不在这些国家和这一地区试验、制造、生产、储存、安装或部署核武器,或使自己带有核武器的运载工具通过拉丁美洲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我相信,中国政府的这一保证同拉丁美洲国家的主张和基本要求是一致的。
同时需要指出,“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和第二号附加议定书在其序言部分中肯定了联合国大会关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两个决议,而这两项条约是中国历来反对的。中国发展核武器完全是被迫的,是为了防御,是为了打破核垄断,进而消灭核武器。某些拥有大量核武器的国家正是利用上述两项条约,企图在世界上建立它们的核垄断、核优势、核霸权。中国政府既然对这两项条约持有不同的立场,因此也碍难签署“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第二号附加议定书。但这决不影响中国政府对拉丁美洲无核区的支持和对它做出上述相应保证。中国政府愿意同拉丁美洲国家一起,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而继续努力。
中国政府希望墨西哥合众国和其它拉丁美洲国家能够充分理解中国政府的立场。并请墨西哥政府将中国的上述立场转告“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的各参加国政府。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姬鹏飞(签字)
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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