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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支持建立拉美无核区的立场受到拉美国家欢迎 我国代表陈楚在联大第一委员会宣读姬鹏飞外长的声明,墨西哥代表阿方索·加西亚代表拉美十六国满意地欢迎我国外长的声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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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11-20
第6版()
专栏:

  我国支持建立拉美无核区的立场受到拉美国家欢迎
我国代表陈楚在联大第一委员会宣读姬鹏飞外长的声明,墨西哥代表阿方索·加西亚代表拉美十六国满意地欢迎我国外长的声明
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八日电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政治和安全)十一月十七日讨论有关拉丁美洲无核区条约问题。中国政府尊重和支持拉丁美洲国家建立拉丁美洲无核区的立场受到拉美国家的欢迎。
中国代表陈楚在十七日的会议上宣读了中国外交部长姬鹏飞十一月十四日的一项声明,这项声明表示:中国政府支持拉丁美洲国家关于建立拉丁美洲无核区的正义主张,并且同意“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第二号附加议定书的基本内容,即:有核国家承担议定书所规定的具体义务,不向缔约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姬鹏飞外长在声明中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宣布:“中国决不对拉丁美洲无核国家和拉丁美洲无核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也不在这些国家和这一地区试验、制造、生产、储存、安装或部署核武器,或使自己带有核武器的运载工具通过拉丁美洲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
陈楚在发言中指出:“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一贯深切同情和坚决支持拉丁美洲国家和人民为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民族经济而进行的正义斗争。中国政府非常重视拉丁美洲国家为在拉丁美洲建立无核区而不断作出的努力,坚决反对某些拥有大量核武器的国家对拉丁美洲无核区实行核威胁和核讹诈的政策。”
陈楚指出,姬鹏飞外长的声明谈到,鉴于“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和第二号附加议定书在其序言部分中肯定了联合国大会关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两个决议,而这两项条约是中国历来反对的,因此,中国政府碍难签署“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第二号附加议定书。陈楚强调指出,当然,这决不影响中国政府对拉丁美洲无核区的支持和对它做出的相应保证。
墨西哥代表阿方索·加西亚·罗夫莱斯在发言中代表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海地、洪都拉斯、牙买加、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多米尼加共和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乌拉圭、委内瑞拉和墨西哥十六个拉丁美洲国家表示“满意地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发表的庄严声明”,并且引述了姬鹏飞外长声明的部分内容。
阿方索·加西亚说,对于任何一般地熟悉“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和第二号附加议定书的内容的人来说,中国政府已承担了类似于该条约第二号附加议定书所规定的义务。“不仅如此,而且在某些方面还远远超过了,它主动地承担了不使‘自己带有核武器的运载工具通过’签订本条约的拉丁美洲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的义务。”
阿方索·加西亚强调指出:“我们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声明对于加强特拉特洛尔科条约(按指“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规定的完全不引进核武器的制度和使其更加有效,是一个新的前进步骤,谁也不能否认这一步骤的重要性。”
苏联代表在第一委员会一再宣扬它假裁军的主张,高唱赞成建立无核区,可是要它承担对拉美无核区义务时,却一再制造借口表示拒绝,这就充分暴露了苏联政府的伪善和两面派的恶劣手法。
十七日,第一委员会通过了墨西哥等十六国提出的一项决议草案,对于某些核国家一直无视拉美国家关于建立拉美无核区的紧急呼吁一事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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