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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西安等地发现 私商违法屠宰耕牛 当地政府已严令禁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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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0-28
第2版()
专栏:

  武汉西安等地发现 
私商违法屠宰耕牛 
当地政府已严令禁止
【本报讯】在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中,各地普遍感到畜力不足,因之保护和繁殖牲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近来不少地区发生屠宰耕牛现象。陕西关中地区仅西安一市,平均每日宰杀耕牛即达四十头左右,其中齿老残废不能使用者仅占少数。华中武汉三镇估计每天宰杀的耕牛在百头以上,均是壮年耕牛。江西上饶、甬江两专区亦接连不断发生屠宰耕牛现象,时有投机商人故意打断耕牛腿报为残牛;更有私自牢杀耕牛者,如清江五区屠户胡里芳,用诡计欺骗人民政府,牵残废牛到政府检查,领得屠宰许可证后,即杀另外的好牛,如此连续数次。东北辽西义县部分灾区老乡大批出卖牲口,买牲口者多半是牛贩,有的买去宰杀。山西太原市亦有此种现象发生,仅新南门街东陵里七号居民刘汉良,就先后宰杀了十九头耕牛。从如上不完全的材料,就可看出各地屠宰耕牛的严重性,政府虽早已明令禁止,但仍有少数不法之私商,违令大量屠宰。为此,各地人民政府又先后发出了保护耕畜严禁宰杀的命令,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指示中严格规定了“农村耕牛除齿老残废不能使用者,须经当地政府批准方得宰杀外,凡可耕作者,严禁宰杀。倘有故意违犯者,得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甬江专署布告中对“因灾荒而无力养畜者,应提倡伙养”,“宰牛及牛肉商应以整个农业生产为重,即速转入其他正当买卖,切勿故违法令”。辽西义县江西上饶亦发出布告,严禁宰杀。山西太原市屠宰场曾召集了屠户座谈会,使一般屠户和牲口交易员初步明确了耕牛在发展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性,而自觉遵守法令。并规定以后每半月召开一次检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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