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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代表陈楚在联大第一委员会发言 阐述我国对召开国际海洋法会议的主张和立场 中国坚决同发展中国家和主持正义的国家在一起,为合理解决海洋权问题作出努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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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2-12-06
第6版()
专栏:

  我国代表陈楚在联大第一委员会发言
阐述我国对召开国际海洋法会议的主张和立场
中国坚决同发展中国家和主持正义的国家在一起,为合理解决海洋权问题作出努力
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四日电 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政治和安全)十一月二十七日开始辩论关于召开国际海洋法会议问题。中国代表陈楚十二月四日在会上发言,阐述中国政府对这一问题的主张和原则立场。发言全文如下:主席先生
联合国海底委员会今年举行了两次会议。会议讨论了有关国际海洋制度和海洋环境保护等问题,提出了召开海洋法会议时间和地点的初步考虑,特别是通过了以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欧洲五十六国提案为基础的有关海洋法项目和问题的清单,从而为国际海洋法会议的召开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在海底委员会上,围绕着清单和开发海底资源问题,展开了一场十分激烈的斗争。一两个超级大国为了在海洋上称王称霸,胡作非为,根本不把别国主权放在眼里。它们蛮横地坚持限制各国的领海和管辖范围,顽固地维护那一套为帝国主义利益服务的旧的海洋法制度。这些损人利己的做法不能不激起广大中小国家的义愤和反对。发展中国家以及其他中小国家,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保护民族经济,坚决主张各国有权合理地确定自己的领海和管辖范围,坚决要求打破旧的海洋法的束缚,创建新的海洋法制度,并且严厉地谴责了超级大国肆意掠夺海洋资源的横蛮行径。海底委员会的这场斗争,反映了当前各国人民反对超级大国推行强权政治的历史潮流,并且显示了中小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联合斗争的巨大力量。
当然,超级大国是决不肯放弃其霸权政策的。前不久,在本委员会讨论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问题时,就有那么一个超级大国摆起世界霸主的架势,狂妄地宣称什么“该条约所包括的对这一地区的定义,不符合国际法准则”。显然,这句话是针对拉丁美洲国家的二百浬领海权的,这是对各国拥有确定自己领海宽度和管辖范围的权利的公然否定。事实说明,发展中国家要在海洋权问题上真正取得平等地位,还必须继续进行严重的斗争。
目前,海底委员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必须看到,在海洋法的许多根本问题上还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同时,起草海洋法条文的工作刚刚着手进行。为了使国际海洋法会议能够开好,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考虑到这些情况,我们同意海底委员会明年继续举行两次会议,以便各国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我们也原则上同意于一九七四年举行国际海洋法会议,并认为海底委员会应向第二十八届联大提出工作报告,以便大会进行最后审议。至于国际海洋法会议的地点问题,我们再次表示感谢和支持智利政府的邀请。智利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而且同许多拉丁美洲国家一起,站在反对海洋霸权斗争的前列。因此,国际海洋法会议在圣地亚哥召开是十分适宜的。
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一贯深切同情和坚决支持拉丁美洲国家带头发动的维护领海权的正义斗争,坚决支持亚、非、拉各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反对超级大国掠夺海洋资源的正义斗争。我们将一如既往坚决同发展中的国家站在一起,同一切主持正义的国家站在一起,为公平合理解决海洋权问题作出自己的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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