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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国境河流航运合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协议书在平壤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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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01-21
第5版()
专栏:

中朝国境河流航运合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协议书在平壤签字
新华社平壤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日电 中朝国境河流航运合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协议书,一月十九日晚上在平壤签字。
中国方面代表团首席代表郭保中和朝鲜方面代表团首席代表康润南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出席签字仪式的除了中朝双方代表团全体成员外,还有朝鲜交通递信委员会海运总局局长吴成烈、外交部三局副局长裴容在,以及中国驻朝鲜大使李云川。签字仪式结束后,朝鲜交通递信委员会海运总局举行宴会,招待中国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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