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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妇女党员、干部的成长 在发展一个女党员前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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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03-14
第2版()
专栏:

关心妇女党员、干部的成长
在发展一个女党员前后
江苏南通县李港公社七大队党的支部委员会,在研究把第七生产队会计、青年妇女陈爱娥作为纳新对象时,有的同志却说:青年妇女迟早要出嫁,发展她们等于为人家做了工作,不合算。大多数同志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为了扫除发展妇女入党的思想障碍,支委会首先讨论发展党的工作到底为了谁和应按照什么标准发展新党员的问题。大多数同志认为,我们发展新党员,是为本大队党组织充实力量,是为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增加新鲜血液。因此,我们做发展党的工作,必须从党的利益出发,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做到的五条为标准。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在这个标准之外另加上什么别的“标准”。认为青年妇女迟早要出嫁,符合党员条件的也不吸收入党,实际上是轻视妇女和本位主义思想作怪。支部书记李金铃又引导大家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增强全局观点的教导,启发大家从革命的全局看问题。
通过学习和讨论,大家统一了认识:我们要胸怀革命全局,克服轻视妇女和本位主义思想,才能更自觉地执行正确的组织路线。持错误意见的同志在提高了认识后,也主动进行了自我批评。最后,大家具体分析了陈爱娥在三大革命运动中的表现,一致同意把陈爱娥作为纳新对象。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陈爱娥被吸收入党了。在这之后,党支部仍然继续对她进行帮助教育。陈爱娥也自觉革命,进步很快,不久被选为公社党委委员。
一年多之后,陈爱娥出嫁之前的一段时间里,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党支部十分重视这个情况。在她出嫁前开了一次支部会,同志们向她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希望她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陈爱娥出嫁后,迁移到平西公社去了,在当地党组织领导下,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不久,她被选为大队的妇女主任、党支部委员。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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