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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球贪污渎职 已被开除党籍判处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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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07
第3版()
专栏:

  张志球贪污渎职
已被开除党籍判处徒刑
【新华社开封五日电】开封市物资管理委员会调查科副科长张志球,在工作中贪污渎职,腐化坠落,受到开除党籍和判处徒刑的处分。张志球是安徽省六安县人,现年二十九岁,中农成份,小商人出身。他于一九三九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九四○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在军队中历任班长、连政治指导员、旅政治部民运科副科长、团供给处主任、县工商局副局长等职,一九四二年他因为贪污嫖妓,曾经受党的警告处分。一九四六年又向党闹独立性,违抗组织,受过停止党籍的处分。去年十一月,张志球从中共豫皖苏中央分局调来开封,担任物资管理委员会调查科副科长职务。他在工作中又严重地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和人民政府的法令,贪污黄金一两六钱、银元五十多枚,中州钞二千七百元,以及花被单、皮鞋、热水瓶、纸烟等许多东西。同时,他在工作中毫无阶级立场和政治警惕性,竟和国民党特务分子的女人勾搭,嫖妓女;并经常受人拉拢、喝酒、看戏、互相送礼,生活腐化。张志球的另一错误,是在工作中自高自大,目无组织,如私自没收私人汽车等,既不和同级商量,也不向上级请示,任意胡为。上述这些严重错误发生后,上级即停止张志球的工作,并由中共开封市党委直属机关委会和物资管理委员会行政负责人多次和他谈话,督促他反省,教育他认识自己的错误。但他反而推诿强辩,毫无悔悟之心,直至上级拿出证据之后,他才被迫承认自己的错误。中共开封市委认为张志球所犯错误是极其严重的,它损害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影响。为了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队伍,乃决定开除张志球的党籍,撤消他的职务,并送交人民法院依法处罪。上述决定,业经中共豫皖苏中央分局和中共中原中央局批准。张志球于上月经开封市人民法院提审后,已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褫夺公权一年。至贪污款物,大部已归还物资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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