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阅读
  • 0回复

天津不限制商货出入 便利解放区物资交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08
第1版()
专栏:

  天津不限制商货出入
 便利解放区物资交流
【新华社天津六日电】天津市工商局为解决商民到友邻区及军管时期之城市购销货物,便利城乡间及各城市间物资交流,决定凡商民运销商品货物(军火、电台及其零件、金银毒品除外)出入津市一律不加限制。并规定各友邻区之机关部队、生产部门、公营企业及县以上之合作社,凡在津市购买商品货物,必须向天津市信托公司登记委托代购,运销商品出境时,亦必须经过该公司批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