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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兵工作 冀鲁豫人民武装部发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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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20
第2版()
专栏:

  加强民兵工作
 冀鲁豫人民武装部发指示
【冀鲁豫电】冀鲁豫人民武装部,顷发出春季工作指示。一、调整配备干部,健全领导机构。二、整顿民兵组织,加强民兵教育。民兵少的村庄要进行发展,保持健全,特别是黄河以南地区,在结束土改与整党中,必须争取发展到占全村人口的百分之五。边沿区除加强政治教育外,并注意军事技术的提高。三、组织巡逻,安定社会秩序,并结合公安部门,清查与防止盗劫事件。四、严格清理登记武器,枪支的使用要固定起来。此可由支部讨论分配,一定掌握在可靠分子手里,严防坏分子混入窃夺人民武装。五、围绕生产及土地改革等工作,教育民兵联系群众。在积极参加生产及土改工作中,使整个民兵组织健全起来。此外为使组织划一,便于工作,将自卫队部等组织,一律改称村人民武装部,归村支部直接领导,由部长、民兵队班长、自卫队队长三至五人组织,部长由支部武装部委员兼任,领导全村民兵、自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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