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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有效期延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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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04-22
第3版()
专栏:

中保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有效期延长
新华社一九七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讯 我国外交部副部长余湛和保加利亚驻中国大使斯托扬诺夫于四月二十日各自代表本国政府在北京交换照会,确认延长在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三日签订的中保科技合作协定的有效期。
二十一日晚,余湛副部长设宴招待斯托扬诺夫大使。保加利亚驻华大使馆参赞季米特洛夫、商务参赞鲍利索夫等应邀出席宴会。出席宴会的还有我外交部和外经部有关方面负责人王明修、陈振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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