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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迅速导致签署一项关于越南南方内部问题的协定 阮文孝团长提出六点重要建议 西贡政权代表提出所谓“协约草案”欺骗公众舆论企图回避迫切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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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04-27
第6版()
专栏:

为迅速导致签署一项关于越南南方内部问题的协定
阮文孝团长提出六点重要建议
西贡政权代表提出所谓“协约草案”欺骗公众舆论企图回避迫切问题
新华社河内一九七三年四月二十六日电据越南南方解放通讯社报道,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代表团团长阮文孝部长,四月二十五日在越南南方两方于巴黎举行的协商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六点重要建议,以便为迅速导致签署一项关于越南南方内部问题的协定,实现越南南方人民的和平、独立、民主、民族和解与和睦的迫切愿望,满足世界人民的和平希望开辟道路。
阮文孝部长在发言的头一部分,对近九十天来履行巴黎协定的情况作了扼要的总结。他说:“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的签订,是越南人民多年来为和平、独立、主权、统一和自己的领土完整而进行坚决斗争取得的巨大胜利。为导致协定签订进行了斗争的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已经并将坚决地维护协定,严格履行协定的全部条款,并且竭尽全力使签字的其他各方也这样做。
“然而,协定签订后的近九十天来,美国和西贡政权十分严重和系统地违反了协定。”
阮文孝部长指出,美国仍继续维持在越南南方的军事卷入和继续干涉越南南方的内部事务,同时不断进行诬蔑、恫吓,想方设法地对越南北方施加压力。不仅如此,美国还鼓励和支持西贡政权违反协定的基本条款,如违反有关停火、有关交还被俘的军事人员和非军事人员、有关民主自由和民族和睦等条款。与此同时,美国加紧在柬埔寨进行战争升级和恢复轰炸老挝。美国和西贡政权的这些行动,是造成越南和整个印度支那目前的特别严重局势的深远和直接的原因,同时也是造成越南南方两方之间的协商会议没有进展的原因。
阮文孝部长接着说:“从越南南方人民的和平、独立、民主、民族和解与和睦的迫切愿望出发,为了满足世界人民的和平希望,为了维护持久和巩固的和平,保障越南南方人民真正的自决权,以符合越南人民的基本民族权利,根据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及协定的各项议定书的精神和条款,本着使越南南方两方协商会议摆脱僵局并迅速取得进展的诚意和希望,我们代表团奉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之命,提出以下六点:
“一、立即停止一切冲突,彻底遵守有关实现稳定和无限期停火的各项条款,以便维护越南南方的持久和平。
“甲、越南南方两方武装力量必须彻底尊重停火,完全停止一切武装冲突。越南共和政府的各武装力量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蚕食军事行动,一切轰炸、袭击,一切反对、恐怖、控制和报复行动,并且立即把他们的各个部队撤回到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以前的位置。
“乙、越南南方两方的对峙和直接接触的各部队的指挥员立即会晤,以便商定避免冲突、维护和平的措施。
“丙、越南南方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迅速规定由每方控制的地区和驻军方式,并立即商定一方的军事运输工具需通过另一方控制地区的走廊、路线和其他规定。
“二、立即交还在越南南方被俘、被监禁的全部越南非军事人员。
“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本着民族和解与和睦的精神,严格履行协定的第八条(丙)款,随时准备在协定所规定的九十天内全部交还在越南南方被俘和被监禁的西贡政权方面的越南非军事人员。
“西贡政权方面必须:
“甲、立即交还在越南南方被俘和被监禁的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的非军事人员。
“乙、立即交还所有不属于任何一方,由于为争取和平、独立、民生、民主进行斗争而被俘和被监禁的人,以及其他所有在战争中被俘的人。
“丙、在等待交还期间,上述所有被俘和被监禁的人都必须得到有关交还在越南南方被俘和被监禁的越南非军事人员的议定书第八条(乙)款所规定的人道主义的对待。立即停止逮捕、监禁的行径,废除苛刻的监狱制度。
“三、立即和充分保障南方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
“同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一样,西贡政权方面必须正确地按照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的第十一条(乙)款,立即和充分地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必须取消一切控制形式,停止一切恐怖、镇压和其他侵犯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行径。
“西贡政权必须保障越南南方人民自由居住、自由工作、在各地之间或越南南方两方的两个控制区之间自由来往经商、照料家园、探望亲属、照管亲人陵墓等权利。越南侨民或因政治理由而旅居国外的人必须允许能够自由地返回越南南方探望家庭和参加故乡的建设。一切属于各种政治倾向和宗教信仰、不属于任何一方的人,可以在越南南方两方的两个控制区内自由进行政治活动。必须保障新闻自由权,废除检查和扼杀新闻自由的一切形式,让属于各种倾向的报纸能够在越南南方两方的两个控制区内自由发行。
“四、成立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
“本着民族和解与和睦、平等、互相尊重和互不吞并的精神,越南南方两方必须迅速成立由三种同等成分组成的民族和解与和睦的国家委员会,以履行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所规定的任务:督促越南南方的两方实施协定,实现民族和解与和睦,保障民主自由权和组织自由和民主的普选,规定地方选举的程序和方式。
“越南南方两方将商定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成员人数、向委员会推荐代表的方式、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各成员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等问题。
“五、在越南南方举行自由和民主的普选。
“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一贯主张越南南方人民自己决定越南南方的政治前途,通过真正自由和民主的普选,选出立宪国会,制订宪法,成立代表全体越南南方人民的和平、独立、民主与民族和睦愿望和意志的越南南方的正式政府。
“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根据协定第十二条(乙款),随时准备同对方商定将由普选产生的权力机构。
“组织普选和规定普选的各种程序、方式的工作,将由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担任。
“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认为必须迅速稳定越南南方的局势,立即和充分地保障人民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以便早日在越南南方举行真正自由和民主的普选。
“六、关于在越南南方的越南武装力量问题。
“关于在越南南方的越南武装力量问题,由越南南方的两方本着民族和解与和睦、平等和互相尊重的精神,在没有外国干涉的情况下,根据战后的形势加以解决。将由越南南方的两方讨论的问题中包括裁减他们的军队数量并复员所裁减的军队的措施。越南南方的两方将尽早完成这项工作。”
阮文孝部长说:“上述六点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是符合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的精神和条款的。这几点为迅速导致一项关于越南南方内部问题的协定的签订,进而实现越南南方人民的和平、独立、民主、民族和解与和睦的迫切愿望开辟了道路。
“为使会议迅速取得结果,我们建议两方以上述六点作为会议讨论和解决问题的基础,并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按照上述顺序解决包括从第一点到第四点的最迫切问题,一旦商定了某个问题就立即予以实施。这些最迫切的问题必须先获得实施和必须充分实施,以作为解决第五点和第六点的问题的基础。
“第二阶段是继续解决第五点和第六点的问题。
“如果双方都积极努力和抱有诚意,我们就可以在一个短时间内完成第一阶段,然后将努力地迅速解决第二阶段的尚存问题。
“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代表团随时准备同所有属于各种政治倾向和宗教的人士就上述六点进行磋商,以便为迅速解决越南南方的内部问题作出贡献。”
阮文孝部长阐述了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的重要建议之后,西贡政权代表阮留圆提出了一个所谓“协约草案”。这个“协约草案”的实质只不过是又一个欺骗舆论的手段,企图回避迫切问题,歪曲巴黎协定的精神和条文,重提所谓“把不是越南南方的越南武装力量撤走”等违背协定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的要求。
阮文孝部长强调指出了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提出的建议的正确和合情合理性,同时批驳了西贡政权的所谓“建议”的欺诈、错误和违反协定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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